撒拉族的形成,撒拉族的起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10:14:22 作者:网络
在漫漫的岁月长河里,民族文化就跟人的性格养成一样,会逐渐形成具有自己民族风格与民族风俗的民族特色,只不过这个过称远远比人的性格养成更久。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其中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那么,你知道其中的撒拉族吗?你知道撒拉族的起源与文化吗?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下吧。
民族起源:
文字,历代王朝的典籍中也缺乏对撒拉族早期历史的记载。所以,关于撒拉族来源的资料主要依靠流传在本民族的口头传说。据民间传说,突厥乌古斯部撒拉尔的后裔。传说撒拉尔即乌古斯汗之孙,塔黑汗之长子。“撒拉尔”意为“到处挥动剑和锤矛者”。原住唐代中国境内,后西迁中亚。族始祖尕勒莽、阿合莽兄弟两人原居住在撒马尔罕地方,因而遭到当地统治者——国王的忌恨。于是他俩带领同族18人,牵了一峰白骆驼,驼着故乡的水、土和一部《古兰经》向东方寻找新的乐土。一行人经天山北路进嘉峪关,旋经肃州、甘州、宁夏、秦州(天水)、伏羌(甘谷)、临羌等地辗转来到今夏河县甘家滩。后来,又有40个同情者跟来。追随他们经天山南路进入青海,沿青海湖南岸到达圆珠沟(贵德县境内),有12人留了下来,其余28人在甘家滩与尕勒莽等相遇,便同行进入循化境内。经夕厂沟,越孟达山,攀上乌士斯山。这时天色已晚,苍茫中走失了骆驼,便点起火把在山坡寻找,后人就把这山坡叫“奥特贝那赫”(即火坡)。当他们到了街子东面的沙子坡时,天正破晓,后人又称沙子坡为“唐古提”(即天亮了)。在黎明中,他们眺望街子一带,眼见土地肥美,清流纵横,实是一块好地方。下了山坡,见一眼泉水,走失的骆驼卧在水中,已化为白石一尊。众人喜出望外,试量了水、土与所带故乡的水、土重量一样。于是,这两批人经过长途跋涉,最后决定在循化街子地区定居下来。撒马尔罕人与周围藏、回、汉、蒙古等族长期杂居融合,繁衍吸收,发展而成今天的撒拉族。但是其“六芒星”标识却与犹太人相似。
撒拉族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迁来的历史,被许多历史学家的考证所证实。祖圣尕勒莽、阿合莽的坟墓和抄写本《古兰经》仍在街子清真大寺内。一本土耳其文着作《回族源流考》中记载:“原住在撒拉克(今土库曼斯坦境内)的尕勒莽和阿合莽兄弟二人,带领本族一百七十户,离开此地东行至西宁附近定居下来。”从其风俗习惯等来看,也可证明撒拉族是从撒马尔罕迁来的。
一些学者则认为,撒拉族先民是中亚撒马尔罕地方乌古斯人的一支—-撒拉尔人。成吉思汗征服中亚后,将当地各族人民组成“西域亲军”,撒拉族的先民即为“西域亲军”中的“萨尔特”部。其后,成吉思汗于公元1225年至1227年从中亚回军,萨尔特部随军转战,至青海循化地区驻屯。这部分人就是撒拉族人的祖先。也有的学者认为,成吉思汗征服葱岭以西黑海以东的穆斯林民族之后,强迫他们东迁。这些人东来之后,尤以居甘、宁、夏各地者居多。其实,撒拉族的远祖并不在撒马尔罕,而在中国,他们从撒马尔罕东迁,只不过是返回故土而已。据《史集》记载,撒拉族的祖先是乌古斯汗的孙子,塔黑汗的长子,其图腾为山羊。在六至八世纪属于东突厥汗国的《暾欲谷碑》、《阙特勤碑》和《毗加可汗碑》中都提到九姓乌古斯,在属于回鹘汗国的突厥文《磨延啜碑》中,既提到九姓乌古斯,也提到八姓乌古斯。这说明“乌古斯”是氏族部落名称,同时也说明乌古斯与其他突厥部落一样,原来居住在蒙古高原地区。成吉思汗征服突厥民族后,撒拉族先民无疑臣服于蒙古,并随蒙古大军西征,抵达中亚撒马尔罕。后来他们又东返故土中国,至青海循化定居。
撒拉族祖先到循化定居后,与当地的藏族、回族和汉族融合,逐步形成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撒拉族有韩、马、沈、兰、何、刘、王等20多个姓。撒拉人称韩姓为根子姓,这说明其它姓都是外族之姓,后来与撒拉人融合为一族的。
由于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很相近,周围的回族便成为补充撒拉族人口的主要来源之一。街子沈家村庄的撒拉人就承认自己本是河州(甘肃临夏)迁来的回族,后来成为撒拉族。《循化志》(卷五)记载了从河州迁来的回族,经几代繁衍变成撒拉族的事例。还说:“又有从内地回地迁居工内省,亦为所属。”即从内地迁来撒拉族聚居区的回族,也变成了撒拉族。撒拉族中也吸收了不少汉族的成分。《循化志》(卷四)说,当地汉人“历代既久,一切同土人”。据明朝张雨《边政考》(卷九)记载,到嘉靖年间,撒拉族人口已达“男妇一万名口”,约二千余户。
礼仪文化:
撒拉族热情好客,讲究礼节,彼此之间,要互道“萨拉姆”(安宁的意思)问安。人们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男女见面,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到撒拉族家中作客,首先须向主人问好,之后方能入座,主人为客人沏茶。客人要将茶碗端起,吃馒头时,要掰碎送进嘴里,切忌狼吞虎咽。主人须殷勤待客。
撒拉族十分敬重“舅亲”,认为“铁出炉家,人出舅家”。撒拉族男孩到七八岁时,便要接受“割礼”。女孩到八九岁时,就要戴上“盖头”,以示进入成年。完成这两项仪式之后,成年男女便要担负起宗教义务。与此同时,家长们都开始为自己的子女物色对象。到十五六岁时,便都结婚成亲,生儿育女。
姓名文化:
撒拉族的文化既保留了本民族的文化,又吸收了不少汉、藏、回等兄弟民族的文化。撒拉族虽然属突厥语民族,但她的文化与同一语族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等民族文化有较大的差别。撒拉族与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突厥语民族具有明显不同的是以汉姓为姓。据传说,撒拉族先民初来循化时,如其创始人尕勒莽、阿赫莽兄弟的名字均为突厥语民族常用之名。元亡明兴,原世袭达鲁花赤的撒拉族首领神宝归附,被封为土司,并将“神宝”改为“韩宝”,自此,撒拉族使用汉姓,而韩姓则成为撒拉族的根子姓,有“十个撒拉九个韩”之说。
撒拉族及其文化有极强的生命力,其先民初来循化时人数极少,然而,她不仅未被相邻的大民族融合,反而把周围的回族、汉族、藏族等吸收过来,成为一个具有共同文化特点的民族共同体,这在民族史上是罕见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撒拉族强健、刚直、勇敢、善战,邻近民族愿与之共处,共同抵抗外敌;二是他们初来时,因属于色目人,受到元朝统治者的优待,并封官授爵,明代以后,又一直委以土司之职,土司所辖之民,逐步融为撒拉族。
撒拉族的文化是由多层次积淀、整合而成的。从其文化来看,他们的文化由三个层次整合而成。最早的一层文化属于游牧、狩猎文化,仍保留不少;其次是伊斯兰文化层;第三个层次是他们定居循化之后所吸收的藏族、回族、汉族等外族文化,这在语言行为、生活习俗乃至心理等方面都有反映。
宗教节日:
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三大节日。此外,撒拉族还有·些节日:转“拜拉特夜”节,在斋月前第15天夜举行,各家各户邀请阿訇到家诵经。“法蒂玛”节,在斋月的第12天纪念穆罕默德的女儿——一法蒂玛。一般只有成年妇女参加,每7人凑在一起主持一年一度的“法蒂玛”节。“盖德尔”节在斋月的第27日举行,也称“小开斋节”,以一个“孔木散”为单位制作麦仁饭、油香、包子等,请阿訇、满拉到家中念经,准备开斋。撒拉族自称“Salar”(撒拉尔)。简称“撒拉”而得名。
社会结构:
据撒拉族民间歌手韩占祥老人介绍,撒拉族社会基本的组织结构是(意为家庭),若干个又组成一个“阿格尼”(意为近亲组织)。若干个“阿格尼”又形成了一个“孔木散”(意为远亲组织),若干个“孔木散”又形成了一个“阿格勒”(意为村庄),若干个“阿格勒”又形成了一个“乔尼”(意为较大的居住区域),这些呈金字塔形的社会组织有各自的功能,社会日常生活仍以“启木苍”为单位。
对于一个“启木苍”难以完成的事,由“阿格尼”成员协同完成,对于一些较大活动,则由本“孔木散”内的各“阿格尼”完成。而诸如修建清真寺等大型活动则由一个“阿格勒”内的各“孔木散”共同完成。对于一些特大项目(如大型水利工程,筑路修桥)则可能会是一个“乔尼”甚至几个“乔尼”共同完成。这些活动都带有互助性质,低一级的社会组织得到高一级的社会组织成员的帮助,一般只提供食宿而不计报酬。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增强了撒拉社会征服自然的能力,而且凭借这种组织的严密性,使得民族的各种传统习俗,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等得到逐级落实,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启木苍”
据循化县撒拉族民间歌手韩占祥先生介绍,“启木苍”是撒拉族社会组织结构中的最小单位,在旧社会里,每个家庭大都占有或多或少的土地,一个家庭独立成为一院。新建庭院时,先用夯土筑起一个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围墙,形成“口”字形庄廊,然后在庄廊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处横盖一排房屋,这就形成了“前房屋后果园”的布局。前房屋一般建成土木结构平房,“凹”字形格局,整个建筑由堂屋,厨房、小房、大门、圈房,草房组成。后果园用于种植蔬菜,瓜果等,成为对家庭补给食品来源的主要生产基地。值得一提的是撒拉族聚居区的孟达大庄村。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每个家庭的庄廊普遍窄小,基本上没有后果园,房屋大都建成四合院式的简易篱笆楼,上层为住房,下层为圈房,第一层墙面底部都用石头砌成,其上用沙土夯起,第二层墙面则全是用柳条编制成的篱笆墙。每家每户的房顶四周放满烧柴干青草之类,以备过冬之用。
撒拉族家庭成员一般由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等组成。当然这不是绝对的。由于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为此,各自分工的职责也有所不同,女孩到了八九岁,要跟奶奶学讲故事和哭婚词,跟母亲学做家务活。男子到了童年,被父亲送到清真寺念经,接受宗教教育,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宗教信仰和对宗教仪式、教条、教规的认识。为他未来的行为规范和伦理道德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不论是男是女,要及时结婚,继而,男子有了养家糊口的义务,女子有操持家务的义务。
撒拉族家庭都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各家在典当、出卖土地时,很少把土地一下子出卖掉,本“阿格尼”“孔木散”有优先购买权,在他们中有几个人同时要买,则采用先亲后疏的原则,而且价格要低于出卖给其他人的价格。
“阿格尼”
“‘阿格尼’是由最亲的血缘关系组成的社会组织,‘阿格尼’是一个合成词,及突厥语种的‘阿改’(哥哥)和‘乃尼’(弟弟)两次复合而成,相当于汉语中的‘当家子’。”韩占祥老人说。
据记者了解,撒拉族的“阿格尼”中,父亲在整个氏族中占有重要地位。比如免费使用子孙的生产工具,父辈对子孙有统帅权利,但也不同程度地残留着母权制的现象。根据有关资料看,舅舅对外甥拥有特别的权利,凡被认为是一些重大的家事,诸如外甥结婚,诞生,丧葬以及变卖家产,分家、外出谋生,外出归来等一应诸事,都须请阿舅来主持,或征得他的同意。由此可见,在撒拉族“阿格尼”制度中,虽然父权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舅权即母权的地位也不可忽视。
撒拉族在本“阿格尼”内禁婚是一条根本的准则,氏族内是不能相互通婚的,但姐妹的子女是可以通婚的。这是因为“阿格尼”仅指兄弟即男系,而没有指姐妹。所以把姐妹看做是“外人”,究其原因,这是伙婚制的残留。即在亲属制度中被忽视为旁系兄弟姐妹的人,包括疏远的兄弟姐妹,都被永远纳入婚姻关系中。而亲兄弟姐妹则一律不得通婚,虽然血缘上是亲属,但是属于不同的氏族。
撒拉族早期先民社会中,“阿格尼”长(即族长)是具有一定的固定地位的,并在“阿格尼‘内部传承。他的职能如一家之父,一族之长。这些头人所充当的角色:在”阿格尼“内部发生矛盾时,有调解权,对外起联络员的作用,他们有权使用部分公共财产。
“孔木散”
“孔木撒”是“孔木”和“散尼”的复合词,当代突厥语种意为“全体、全部”。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孔木散”意为全体民族成员在内的所有的人。是有血缘关系的同族人,“孔木撒”在此是指“一姓人”或“一个根子”,是由“阿格尼”血缘关系中分化出来的,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组织,一个“孔木散”包括3至5个“阿格尼”不等。每个“孔木散”中都由头目,称“哈尔”,意为才者。修渠挖泥,开垦荒地,管理宗教事务以及与其他“孔木散”交往时,均由“哈尔”出面负责。各户之间如有纠纷,先由“哈尔”调解,若“哈尔”解决不了,再转上面解决。每个“孔木散”同时也是一个宗教活动单位,要出一名学董参加村里清真寺的管理工作,即负责管理寺院财产,向群众征收学粮、宗教费用,这样,“哈尔”即是行政上的基层统治者,又是宗教义务的基层管理者。
据韩占祥老人介绍,撒拉族“孔木散”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共同体,是具有强烈的稳定性和统一性,一般来说一个“孔木散”就是一个姓氏,因为他们都是同一祖先繁衍而来的,互相彼此都是亲戚,外姓人一般来说不能加入到同姓“孔木散”。
“阿格勒”
“阿格勒”意为“村落”或“村子”,它是由几个“孔木散”联合形成的单独的居住区。
撒拉族先民大约在7世纪初,分为东西五部,西东部就是乌古思,有23系,而撒鲁尔是其中的一支,有自己特殊的标志,图腾,旌旗,并按照一定的范围从事牧业生产,同一民族组成“阿格勒”为家,毡房,后来才发展成地域性概念,前者含义仍存在于哈萨克等游牧民族中,但是东迁后撒拉族先民在特殊的环境下,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阿格勒”,比如街子有18个“阿格勒”,清水有9个“阿格勒”。
循化县韩永东告诉记者,撒拉族一开始各氏族是不同的,由此形成不同的“阿格勒”,由于他们是从不同民族和地区发展而来的,所以最初各自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但是在撒拉族先民聚居区的影响下,逐渐失去了自己本身的特征,最后被同化了,融合到撒拉族中。
“阿格勒”最初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同一个“阿格勒”是一个氏族或者众氏族,同一个“阿格勒”内部护卫兄弟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就有亲疏之分。
一般来说“阿格勒”内部是主体,“阿格勒”由它诞生出子系“阿格勒”,或者更远的“阿格勒”,彼此保持亲密的关系,但是这种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阿格勒”基本上不复存在了,而是表现于地缘关系上,也就是“阿格勒”是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过度的社会组织标志。
由于撒拉族先民来源不同,东迁后各地域中保留了自己先民的语言,为此,每个“阿格勒”最初他们用过不同的民族语言,但是在不断交流中,久而久之,差距变小,最后形成统一的撒拉语,比如街子沈家讲汉语,后来却改讲撒拉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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