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儒家和法家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16:59:11 作者:网络
在百家争鸣,群芳斗艳的思想大舞台上,各种文化争奇斗艳,有着自己独特的面孔,法家与儒家是两个不同的政治思想,法家与儒家为中国政治提供了各自的治国理念。你知道儒家与法家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儒家思想和主张
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自己的思想本色。
儒家哲学,看重人的自身修养,要与身边的人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对待长辈要尊敬讲礼貌。朋友之间真诚守信用,“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为官者要清廉爱民。做人有自知之明,尽份内事,“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统治者要仁政爱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对待其他人要博爱,“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吾老,及人之老。”。对待上司要忠诚,“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对待父母亲属要孝顺,“父母在,不远游。”,“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尊重知识,“朝闻道,夕死可矣。”,善於吸取别人的长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提倡人要到达温、良、恭、俭、让的道德境界。
法家主张思想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小结: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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