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法家思想 打破以往的传统越约束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11:28:42    作者:网络

  商鞅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对于古代统一有着很大的贡献。中国历史政治最大的错误是,君主完全不受控制,权力至上。商鞅的法家思想彻底改变了这个模式,倡导依法治国的理念,得到很多人的认同,打破了历史的限制,我们现在的政治思想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下面一起来看看商鞅打破了什么约束吧!

法家
  1、商鞅打破了君主专制独裁之蒙昧,第一次对君权进行了约束,提出为天为位天下,为天下治天下,君主不得以私害公,应带头守法,不中法不行不言不听,提出治不听君、一切缘法而治,并在政治制度设计上对君权进行约束:君主虽独有立法权,但立法应该以强国、利民、因循国情民情为原则,不得随意立法;刑赏断于民心;君主有人事任命权,但不是君主随意任命官吏,只能论功依法任命,人事权被虚化;君主的行政权,下放到各级长官,国事断家王,断官弱,断君亡,行政权被虚化;君主有司法权,但司法权由君主任命的各级法官法吏独立行使,司法权被虚化。已经具有了初步的分权治理的框架;在实践中,商鞅对违法的秦孝公的太子、兄长、秘书长等最亲近的人进行了制裁,实际上也是把君权装进法治笼子的一种尝试;在商鞅的法治中,君主只是实行法治的工具,而不是法治的目的。

  2、商鞅打破了贵族世袭的政治蒙昧,以事功主义开启平民政治、上下流动、机会平等、能力平等的大门,军功(武爵武任)、粮功(粟爵粟任)、政功(常官者迁,依法治理有功的官员应升迁)、告功(下级官员监督揭发上级官员违法有功者可代其职)等,使得下层的平民百姓普通士兵获得了凭本事、凭业绩升迁进入国家政治上层的机会;这比后来儒家开启的凭六经考试成绩获得进入上层机会的办法,通道更广泛更有用更直接;

  3、商鞅打破了刑不上大夫贵族的蒙昧,开启了壹刑、刑无等级,卿相将军至庶民百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新气象。这种法律平等,包括功臣与平民平等,名人与普通人平等、行善与行恶平等、官民平等、富人与穷人平等。这些法律平等,有些内容如富人与穷人平等,已经超越了希腊民主制下的法律平等,希腊的法律平等,实际上是富人与穷人不平等,苏格拉底被判刑后,本来也可以用钱赎买免死,但苏格拉底放弃,只愿意出很少的钱,被激怒的法庭以藐视法庭加罪。
  而商君变法中的法平,即使家有千金,也不能花钱减刑。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政敌与政友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的,不因你反对我的政见就法办,也不因你拍马屁拥护我就不法办你。在公庭上反对变法,属合法的公议,所以商鞅的政敌甘龙杜挚等活得好好的;而那些开始说改革不好,现在又说改革好的人,虽然是拥护改革,但议论的地方不对,属私议违法,就被商鞅处刑流放外地,这种刚直不阿的法治精神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是独一仅有了。和政敌上台后就公报私仇,以"欲反"这种莫须有罪名处商鞅死刑相比,就更显得商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么难能可贵多么高贵!

  4、商鞅打破了先王以德而治的人治的蒙昧,开启了法治的新模式。
  愚民是一种文化蒙昧,而政治最大的蒙昧就是人治,愚民是人治的必然产物,人治的基础是以愚民为基础的,二者有必然逻辑关系,而商鞅虽然也错误地使用愚民概念,但愚民本质上与法治精神是冲突的,也只有法治才能终止愚民的大面积产生。法治当然要制民,要塞民以法,但商鞅之法如一些不读书的批判者所言,只是塞民以法,商鞅之法治邪民,也治邪官。有蛮横任性不受约束的权力,才会有唯唯诺诺唯官是从的愚民。
  为了打破权力官吏对百姓的蒙昧,商鞅的法治改革中,设计了许多环节来治邪官,比如《垦令》规定了公务及时处理,不得过夜,不给官吏以任私的时间,官吏的人数要少,减少官吏挠民的可能性,官吏不得随便到处公费游玩等,并让法官专任独立,与行政长官并行,听命于最高权力,行政官员不得干预司法;法吏(相当于公派的律师)辅助法官行使司法权,所有的法律必须及时公开下达,法律语言必须让所有老百姓易懂明白,法吏有义务帮助解答百姓的所有法律问题,法吏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错,法吏须负法律责任。

  商鞅提出的法制理念,主要是让百姓守法,国家保护百姓的基本权益,以爱民之本的方式来保护,处罚违法乱纪的人。合理的事情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这个制度的实施,以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商鞅提出的主张也是有好的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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