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笃相法》上篇卷七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5日 01:46:56    作者:admin

《公笃相法》上篇卷七

[民国] 陈公笃撰

 

口相条解

公笃曰。口为出纳官。又名水星。外号北岳。为五官之一。关系衣禄之享受也。其声音发于唇口。关人应对交际也。以测量法计算。不过百分之四耳。然亦有重要点。即覆舟口之一式。乃两口角下反。主凶死而不善终。轻亦孤苦忧愁至死也。如贵人有此口。必断首领。或遗暗害。富绅有此口。轻则噎疾饿死。重则盗匪戕杀。亦有水中淹死者。又如富贵女娘。有此口主产厄。或悬梁自剔。或投河服毒。如贫贱有此口。则为饥寒交迫而死。凡凶危之部位。愈富贵而愈危险。愈贫贱而愈轻微也。其中分别。又以红如涂朱者轻。青黑而枯者重。是其关键也。

一.上唇 上唇者。即口之上半部也。为男子之丹田。女子之血海。专主疾厄。古法皆以红润为吉。血足故也。女格上唇不枉而青白。主痼疾而无生育。凡上唇曲痕。主胃噎病也。

二.下唇 下唇者。即口之下半部也。为男女之肾络。主衣禄之多寡。亦主疾厄也。如多纹。主劳碌驳杂。如有曲痕。主肺病。即子病母亦病也。

三.口角 口角者。主贵禄。即两口角上下相交之处也。宜收敛。不宜泄露。上仰者。名曰仰月口。主贵禄。下反者。名日覆舟口。主凶死。虽富贵亦不免也。

四.承浆 承浆者。在口下有横纹处也。即生髯处。主行船之吉凶。水上之惊恐也。如几色混合。主花柳病。亦为清闲劳碌之区别。一小部份也。

五.沟洫 沟洫者。人中之下半节。接近上唇之处也。亦主衣禄子女。与达外之行动也。按洫以深长为吉。以浅短为不吉。洫为通达。口为容纳。故也。

以上五则。为口。部之正义。与附带关系。而各从其类。以应验事实也。

兹将各形式例后。

一.方口 方口者。即古之四字口也。上下四角有方棱。此主大贵。而享万锺之厚禄。亦有特贵。而受余荫之福泽。又主多寿。故列为第一。

二.阔大 阔大者。即古之口能容拳是也。凡男子口宜阔大。其禄最丰隆。田宅亦汗陌。又享受盛名伟业。女格宜小厚方吉。阔大反为破败。而耗田宅也。

三.小口 小口者。即形小之谓也。凡女格以小厚而收敛。主贵禄。次亦旺夫而进田宅。丰衣足食也。男格口小。则禄不足而减等。又多劳碌也。

四.圆厚 圆厚者。口圆而唇厚也。主衣禄丰足。平安多福。一为享受前人之余业。一为自己创立之宏恢。均为有余之格也。

五.仰月 仰月者。两口角上仰如月也。口角以仰为贵。而享万钟之禄。又得清名。多为文贵辅佐政治人物。兼有流传之事业于身后也。

六.唇匀 唇匀者。上下唇两相匀配也。上唇薄而下唇厚。主胃噎气逆病发生于中年。上唇厚而下唇薄。主痰饮水泛病于晚年。虽富贵不免。匀者方吉。

七.收敛 收敛者。上下唇收而不见。古谓一字口是也。主贵名而厚禄。聪敏而矜骄。雄谈善辩。凡外交家及政客代表。多以此口为奇才。最低者。亦州邑之公务。乡里之梓荣。排难解纷。享受厚禄也。

八.掀露 掀露者。唇掀齿露也。主招是非。六亲多累。平生多官讼。及争端。又主刑人丁。上掀先妨父。下掀先妨母。又主水气湿气。痰饮痼疾之有根也。

九.薄削 薄削者。上下唇均薄削。而不慎于格局也。主衣禄不充聪明有嗜好。而不务正。多弄巧而反拙。志小而妄贪。劳苦奔驰。飘摇不定。亦有寿征也。

十.下反 下反者。两口角下反如覆舟也。主凶死。如富贵者。凶危不免也。男子左反。亦经危险。右反稍轻。女子右反。亦经危险。左反稍轻。次则主孤苦困穷。刑克疾厄。饥寒交迫而死也。

十一.歪斜 歪斜者。口形不正之谓也。如患病不在此例。如生成歪斜。左妨父。右刑母。又主轻举妄动。贪多务得。其言不信。口是心非也。

十二.吹火 吹火者。即尖口。古谓雷公嘴而吹火口也。此主刑克冷退。贫贱常有之。女格最忌。男子较轻也。主残毒不考。刑夫克子。乃八败之一也。

十三.多纹 多纹者。即上下唇之纹多而粗也。主劳碌多反复。亦善说词。虚浮聪敏。而偏见自悞也。夸大好奇。不服错侯。故成败不一。乱世亦有劳而贵也。

十四.涂朱 涂朱口。即上下唇红润。而如朱砂也。主清名厚禄。少年显达。多才智。有远谋。及文章鸣世。持久稳见。坚决有恒。而多厚福也。

 

额相捷法

公笃曰。额为南岳。又名天狱。统名上停。亦名火宿火星。定人之贵贱。辨人之根基。两额角名天府上府。即天仓而关祖业也。故发际高超。主聪敏灵慧。承继前人余业。初年亨通而福也。无祖业者。亦能创立而进贵也。发际低者。主愚拙。及妨父母。亦有聪明者。而为庶母所出也。亦有祖业者。为数代之余也。

凡发际上削不平。均主妨父。三岔五岔。主幼小妨父。亦有遗腹而生。发曲突者。主刑母。鬓连眉尾。主幼小刑母。而有嫡母庶母之分也。

其天庭之上有骨凸突。名曰伏犀骨。方拱者。主特贵。及不朽之事业。圆拱者。主上贵。为将相九卿。椭圆者。主中贵。为厅道师旅。最小者。赤洲伯邑侯也。

印堂之上有骨直耸。名曰玉柱骨。主大贵。为公侯将相。列土分封。如长横。名曰华盖骨。主文武双全之上贵。或中贵。而享大名于身后也。华盖有纹横破。主前业耗散三分之一。华盖有纹直破。主前业失败三分之二。纹痕长深者。加倍。纹痕短浅者减半也。

日月角骨上插。帝王之贵。英明之君。日月角骨圆突。主贵名。父母亦贵。而绍前荫之余业。辅角骨长横。主总督。文武。大为屏藩大臣。小为重镇边将。边城骨上插。主威镇边阵。边城骨冲破。盛世主失祖业。而不发达。乱世主破梓离乡。而立异地之产业也。

印堂有骨方楞长横。名曰金城骨。主上贵。多操兵柄。临险暴发。印堂直纹悬针。主凶。次忧苦而死。如双纹。主刑克驳杂。三纹。名川字纹。主贵及痣血。刑妻克子。四纹五纹。均主刑克劳碌。成火焰纹。主大贵凶死。成人字纹主家族至戚之遗累也。

额横一长纹。名华盖纹。主贵而刑克。子女庶出也。二纹长横。名偃月纹。主贵寿而克子女。三纹长横。名伏群纹。主贵寿劳心。奔驰往返。额纹多者。王劳碌风尘。额纹间断。主成败不一。额纹偏斜。主劳碌耗散。凡额以高广方隆。为贵名福寿。及享受余荫前业也。

 

颧相捷法

公笃曰。两颧为中府之官。又名东西岳。及国印。颧即权之别名也。两颧高耸上插。方有大权重柄。而号四正。占重要部位。五岳得二岳故也。以测量法乘之。得百分之十分。左颧高妨父。先见子星。右观高妨母。先见女星。两颧高耸雄突。主大贵而有重权。两颧大而中岳低小。此为强宾压主。养廱犯上。为部下所欺侮。而受其牵制。及倒戈相向也。#p#分页标题#e#

两颧能辅中岳。得内助外辅。而有重要实权。此名三岳匀配。主贵权而厚福。高耸。上插入山林者。主上上贵。为屏藩柱石之臣。列土分茅也。高耸上插入边城者。为上中贵。威权万里。将军之格。高耸上插入玉堂者。主上贵。为外藩威镇一方。边将之格也。

两颧隆大下坠者。是名假颧。主伶界乐妓之例。近眼角者为真颧。近法令者为假颧。虽隆大而无用也。两观为泪堂纹冲破。王破败劳碌。忧愁度日。神经昏愦而死。左颧冲破。主子女不肖。叔伯欺侮而失败。忧气成痼疾。右颧冲破。主妻妾不睦。弟兄仇怨而内患。忧气减智识。女格反此而类推也。

两颧不辅中岳。或倍大于中岳。均主上下不和。主客欺凌。常人则主族戚遗累。烦恼不休。平者有名无权。偏闲之职。常人则依人度日。女格两颧不宜圆耸尖露。主夫弱而劳碌。代夫权也。女格两颧宜高厚而平。主贤淑旺夫。明敏勤能。又得贵夫。而无刑克也。

 

发相条解

公笃曰。色为气之余。发为血之余。故医家名曰血余。如山之树林。如树之枝叶。如禾之苗蒂。盖山林宜清秀。树木宜茂荣。禾苗宜繁实。此发之关系如是也。大凡蓄发剃发。辫发剪发。虽出于国家制度。而各人形格。亦有宜与不宜耳。至于女格之发。关系尤重。有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之区别。尤宜注意焉。

一.长发 长发者。修长而齐地也。主多禄而寿征。聪明而闲逸。凡发长之人。心细而有智识。女格主眼灵手巧。多技能而坚决。淫而不乱也。

二.短发 短发者。长不盈尺也。主阴险而性垢。片言好胜。而不容物也。私心自用。只顾自己利益。失信违法。不管他人生死。其见者小。其谋者毒也。

三.柔细 柔细者。发细而不粗也。主聪敏多智慧。男女皆厚禄。丰衣足食。一生多安享也。亦主性情和顺。远见不苟。而不粗燥也。

四.润泽 润泽者。光润而不枯也。气为阳而血为阴。故宜润泽也。主和平正直。诚厚慈良。聪明好学。勤慎守义。男女均以润泽为贵寿。而多禄也。

五.粗发 粗发者。粗而不细也。主刚燥而刑克人丁。男女皆主性燥量窄。劳碌疾苦居多数。女格最忌。刑夫克子。有流入青楼。及伶界歌姬之类也。

六.枯发 枯发者。枯乱如麻而滞手。枯焦不润也。此为先天不足之铁证。其人禀受弱而善忘。其性多犹豫而不决。故有恶病病疾。而不寿也。

七.黑发 黑发者。光润如漆如油也。主聪敏而诚厚。信义而有恒。持久如常。谨慎远见。平生衣禄充足。有余而不缺乏也。

八.黄发 黄发者。焦黄不黑也。其人多刑克。幼年妨父母。中年刑弟兄。及丧妻妾。晚年少子女也。其性刻薄寡恩。机巧有管。聪明自误也。

九.稀少 稀少者。稀疏而少也。其人多寿而劳心。因事实牵制。而生反想。族戚遗累。而多纷争。衣禄充足。人丁刑克。否则忤逆不睦。顾忌不释也。

十.白发 白发者。少年而有白发也。主前业耗散。初年冷退而不旺。白手成家。拘节守信而受累。妻宫继配。子女先后成立。亦有寿根也。

十一.浓发 浓发者。浓重丛生而多也。主刚燥迟钝。劳碌自立。初年父母见弱。中年六亲多累。忧愁度日。女格发浓。主淫贱。次则刑夫。或生离再嫁也。

十二.落发 落发者。脑顶之发秃落。两侧上曲削也。主劳心过度。贪心尤重。又见小也。男女均主寿。男刑妻而女刑夫。子女亦弱少也。

十三.碎断 碎断者。其发不润。而容易断节也。此主先天不足。老年受胎所生。或根基移动所生。幼小经危险病厄。于九岁之前也。一主有血液病疾于中年。一主见冷退消耗于中年。均不寿也。

十四.低下 低下者。发际曲低下岔也。主天姿迟钝。性直诚朴。初年妨父母。三岔者幼小刑父。五岔者刑父尤早。孤苦自立。亦有仓库好而受祖业。多从庶出。或承祧。为数略少。亦主脑明上贵。走险发达也。

十五.杂花 杂花者。黑白斑黄不一也。主诚厚而直。守矩而拘。主寿而劳碌。内顾牵制。外患欺凌。及刑人丁。晚年神经恍憾。记忆昏迷。肝气不舒也。

十六.发高 发际高广而透天岳也。主早开智化。天性明敏。一主绍前业而进益田宅。一主自创立而宏恢门第。有名禄与寿征居多也。

 

相人中条解

公笃曰。人中为交通之官。沟洫流通之所。起上承下之重要部位。故两鄂之人。以人中为主要。即居中之枢纽故也。凡人利达于外。皆知有驿马。而不知人中占多数。乃水陆之分也。又主子女寿禄。刑克疾厄各类。兹特分别如下。

一.深洫 深洫者。人中之洫深如渊也。所谓通达四渎。万里无阻。及结外缘。异姓可为辅助也。亦主贵名而厚禄。又旺子女。能容纳也。

二.平满 平满者。人中平而无洫也。主坐守乡里。而无远志。性情闭塞又见小。拘泥又贪格。早子不立。先有女二三。或为迟庶之子。及螟蛉之子也。

三.长洫 长洫者。即人中长近寸也。主有寿根。元气充足。亦主子女多而成立。及有衣禄也。又主子女得力而发达。宏恢门第而大创也。

四.短洫 短洫者。即人中短而不见也。主志大而虚浮。心多而燥急。作事一成一败。而有劳碌往返。掣肘而受累。结怨而官讼。亦主不寿也。

五.宽洫 宽洫者。人中宽而流通也。其人内有相当之持重。外有交际之利益。器量宏大。谋略周到。又旺子女。亦主贵名厚禄。而立外美于异乡也。

六.窄洫 窄洫者。人中窄而闭塞也。其人内有心腹之忧患。外有恶劣之欺诈。器量窄狭。子女见刑。庶出者成立。或迟子也。或女多也。

七.唇掀 唇掀者。人中下半节掀出也。其人有偏僻之任性。多招是非。而成官讼。每因细故之争端。间接之株连。无故而招非也。

八.人中痣 人中痣。人中上下有黑痣发现也。当中主水灾。上半节。先生一子而妨父。下半节。先生女而刑母。左右亦然。一应双胎孪生。一主酒病有痕也。

九.直纹 直纹者。当中一直纹穿过也。主刑子星而旺女宫也。又主劳心最重。成败奔驰。经大挫折二三。然后再立业。子星或一。亦不肖也。

十.横纹 横纹者。中瑕一纹横断也。主刑女星而旺子宫。主大病厄二次。近于死亡,及水火之灾也。然有衣禄充足。女星或一。亦后患也。

十一.十字纹 十字纹者。人中有直纹冲破。横纹冲断。如十字形也。主孤绝子女均不立。嫡庶所生亦不立。惟螟蛉继抚之于可靠也。

十二.偏左 偏左者。人中侧左而偏也。主先妨父。宫而有母官也。亦主先得子星者。再而后有女也。子星倍旺于女星也。#p#分页标题#e#

十三.偏右 偏右者。人中侧右而偏也。主先刑母官而有父宫也。亦主先得女星者。再而后有子也。女星倍旺于子星也。

十四.上宽下窄 人中不匀。而上宽下窄也。主女旺而多。子弱而少。及作事无恒而中止。疑多心乱也。行动往返而不决。改谋挫折也。

十五.上窄下宽 人中不匀。而上窄下宽也。主子旺而多。女弱而少。及有厚禄而勇为。刚直而任劳。一主嫡庶之先后各半。一主早迟之贤愚各半也。

十六.双人中 双人中者。两个沟洫。不是直纹冲破也。男主聪明。享受前人余业。女主骄傲。又有生离再嫁。男女均主子女倍多。而有用也。

 

齿相条解

公笃曰。齿为骨之余。内为肾络。关系衣禄之享受。及刑人丁。又为寿征之一部。以及疾病。故有相当之应验。上牙下齿也。兹选其重要而录于后。

一.大瓣 大瓣者。牙齿大瓣也。古谓马齿。主元气厚而享大寿。亦主贵名之事业。有恒之成功。崇其位禄。马齿之人心无毒。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 小办者。古谓之米齿也。主聪敏而灵巧。任劳而勇为。傲上而和下。矜功而好奇。有美术技艺之特长。而享盛名。然亦主病疾也。

三.匀齐 匀齐者。牙齿匀而平齐也。主心和气平。直快不拘。潇洒自如。衣禄充足。通达无阻。即无族戚之累。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坚固 坚固者。牙齿坚硬而固也。此为筋骨强而先天之元气充足。其人多寿而刚勇。有坚执之特性。一决即认为事实。亦主贵禄也。

五.暴齿 暴齿者。错乱不平又不齐。三个牙齿相挤。则为暴齿也。主冷退。初年破败。而刑人丁。亦有富贵。而为劳碌走险之发达也。

六.楞掀 楞掀者。门牙齿楞生而掀露也。卜部门牙楞掀。主先刑父。而后刑母。下部门齿楞掀。主先刑母。而后刑父也。

七.尖峰 尖峰者。上下之牙齿尖露起峰也。凡火形尖峰。主劳怨走险之上贵。其它形格。均主刑克人丁。而多冷退。以及劳碌困苦。而不寿也。

八.两角 两角者。两边各有尖齿一颗也。上牙各有角牙一颗。主幼年刑父。下齿各有角齿一颗。主幼年刑母。上下均有。主父母俱刑。而幼孤也。

九.露齿 露齿者。两唇不固而牙齿露出也。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讼。一主破梓里而多奔驰。亦主刑克劳碌。寿者少而夭者多也。

十.天包地 天包地者。上半部牙盖过下半部齿也。主绍继前人余业。而有六亲之累。亦有承祧。而胃病痼疾。及随身之病也。

十一.地包天 地包天者。下部之牙床盖过上半部也。主刑克人丁。男刑妻而重配。女刑夫而再嫁。至于衣禄。亦丰足无缺也。

十二.漏痕 漏痕者。稀牙漏缝而有痕也。主父母破群而关系人丁不旺。冷退不休。耗散不已。驳杂不纯。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颗 凡牙齿以多为吉。享受上等衣禄。故三十六颗。为上上禄。三十四颗。为上中禄。亦王寿根。而先天之气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颗 凡三十二颗。为中上禄。三十颗。为中中禄。内有贤愚不一。劳逸不等。此两等较多。包括各项。故社会上享受中禄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颗 凡二十八颗。为下上禄。二十六颗。为下中禄。如出富贵之家。主夭亡疾厄。不能享受也。如不足二十六颗者。贱而夭也。

十六.编齿 编齿者。上下皆成合缝。连编而如一也。此为奇格之一。主大贵。享大名。立大功。创大业。乃王霸之材。劳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 重城者。两层牙齿。内外一样平齐也。此为奇格之一。主有特别才智。又有特别技能。过目不忘。流芳身后。然妨父母。又刑子女也。

 

髭相条愣

公笃曰。髭胡为相法一小部。补助之品。威仪之表也。统而言之。则名胡髭。分而言之。则有区别。人中所生为髭。承浆所生为髯。地阁所生为须。耳轮所生为胡。人之所以蓄胡留琵者。表示老成。正重其事也。大抵宜清秀。柔细。疎匀。润泽。一色。纯粹。方吉。如粗浊。枯焦。浓乱。黄杂。皆不合法。而不吉也。形式不古。则不宜蓄。如强勉蓄之。犹开门揖盗。养瘫遗患也。令人以美观而蓄留之。风鉴家又以地库弱。而劝人蓄留之。皆不合法。徒受其害也。试问地库弱而蓄留。能增其厚乎。能掩其恶乎。盖乱世一语。可执其纲领。面无善痣。头无恶骨。胡髭败多益少。此三项皆简单要法也。凡宜蓄留者。蓄之小有顺遂。不蓄亦无妨害。不宜蓄留者。不蓄亦无妨害。蓄之破败立至。或刑人丁而伤子女。或遭暗害而受危险。或受株累而招官讼。或损财禄而多疾病。惟四浓格与海底松。则宜上下并蓄留之。减少破败也。其它格局。则不可勉强。兹将各类吉凶。分别条例录后。

一.清秀 清秀者。清而不枯。秀而可爱也。主富贵而寿考。平安而厚福。又主清廉正直。慈良守信也。

二.柔细 柔细者。柔而不燥。细而不粗也。主慈和大名。明敏多寿。衣禄充足。人丁亦旺。持久有恒也。

三.润泽 润泽者。清润如油而有光也。凡气血充足。方能润泽。而享大寿也。又主平安多禄。子女均强能有为。宏恢门第。而进田宅也。

四.疎匀 疎匀者。清疎而根根见底也。主公平正直。心无积垢。慎细拘节。事无阻碍。一生多安闲。而有完善之晚景。享大寿。而足衣禄也。

五.枯燥 枯燥者。枯而滞手。燥而无光也。主先天不足。后天戕贼。量窄器小。忧思劳心。有定根之痼疾。久而不痊可。又刑人丁。而冷退也。

六.浊滞 浊滞者。不清而俗。令人厌恶也。王前业耗散。一成一败。多为平常寒贱之人。一生庸碌劳苦。挫折不立。恩怨不明。忧愁度日也。

七.焦乱 焦乱者。焦枯不润。错乱不顺也。其人心多而妄贪。疑虑而不决。弄巧反拙。六亲多累。内外均有顾忌。而事实掣肘尤多也。

八.一色 一色者。纯粹一色也。大凡胡髭皆以一色为合格。蓄之小有顺遂。而无烦恼之纠纷也。

九.杂花 杂花者。几色合成。黑白斑棕黄不一也。主刑妻克子。人丁不旺也。危险招嫉。事实不遂也。惊惶疾厄。劳心失败也。贵者减其权而受制。富者减其禄而受欺。虽有智能。亦不免也。

十.黄色 黄色者。黄明光润而如金也。主刑人丁而贵名。见危险而发达。如有银白之面。而配金发。亦主奇贵之事业。少年早显达。而享盛名也。

十一.白色 白色者。白润而如银丝。慈善之貌而和蔼也。主稳见持重。耿介心平。有远虑之预谋。充分之准备。子女成材。田宅丰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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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黑色 黑色者。黑润而如漆也。主衣禄之一。关系颇轻。蓄之小益。不蓄无害。无足重经也。

十三.红碧 红碧者。紫须也。为奇品之一。红如珠砂者。主大贵。割据之霸业。次亦屏藩大臣也。红如碧玉者。主清贵。流芳之事业。次亦盛名当时也。红如棕色者。主中贵。劳碌之勇为。次亦州邑佐治也。

十四.粗浓 粗浓者。又粗又多。而不见底也。主富贵。次亦足衣禄。多危险暗害。劳碌挫折。内有欺诈遗累。外有凌虐侵犯。烦扰不休也。一主旺子女。人丁日多也。

十五.海底松 海底松者。颊下之髯。而锁结喉之管也。主刑人丁。有技艺美术之长。而有寿。又主老蚌生珠。五十以上。方有子女也。

十六.不过沟 不过沟者。髭不过人中沟洫也。主劳碌不休。惊惶不安。衣禄不丰。财源不聚。虚浮耗散也。古法谓有官无禄也。

十七.直如草 直如草者。即乱草如蒿也。主贫贱孤苦。劳碌破败。刑妻克子。外箝制而内欺侮也。

十八.串腮胡  串腮胡者。两腮至耳珠皆胡。上接鬓发也。主前人有余业。又旺子女。及寿禄。中道有挫折一二度。晚年平安也。

十九.硬如铁 硬如铁者。坚硬有力。入水沉底也。主草泽英雄。割据僭号。性情刚燥骄悍。恃勇任劳。而不完善其后。约为失败也。

 

足相条解

公笃曰。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各适其宜。各有关系。故天之覆也。又宜圆大为吉。古法有无小头之贵客。地之载也。又宜方厚为吉。古法有足厚为万物之载。亦事业之关键也。故足心为明堂。即医家之涌泉穴也。宜空陷而开窝。以能容龟为吉。主奇贵。而有大寿厚禄。及流芳事业也。明堂平满。虽贵而亦凶。虽富而亦贫。皆主子女不肖。而浪耗失败也。侧有纹曰龟纹。主大寿而有禄。内侧有井纹。主灵巧而多智。足跟为根基纹。主受祖业。无此纹者。虽有前业。而不守也。足跟为踵。以平过前掌为吉。如不履地。主破产无依。如贵人不履地。主凶死。内螺以大而有楞。主聪明多智。如无楞。主愚拙诚厚。外螺骨方楞。主远发他乡。如无楞。主屈膝井里。前掌有峰。名曰福峰。高者。品学优良。大指为土。能生万廿小根口福泽绵远。禄室高者。衣禄丰物。放大过下四指也。二指为春木。三指为夏火。四指为秋金。小指为冬水。亦五行之余也大抵宜方正。宜细滑。宜多纹。足指宜长宜圆。足心宜空。宜大。足踵宜重。宜平。兹将各类例后。

一.方正 方正者。两足前方后正之谓也。主有恒志而前程远大。有作为也。乱世亦贵而劳。晚年多福寿。常人亦主富而足衣禄也。

二.长厚 长厚者。足长而厚也。主先天元气充足。而有寿征。致富源。务功名。皆有进展也。

三.直纹  直纹者。足掌多直纹也。主天姿聪敏。颖梧迅速。志大而坚决。智深而谋远。亦主贵名也。

四.横纹  横纹者。足掌多横纹也。主多成多败。风尘奔驰。劳碌往返。弄巧反拙。聪明自悞也。

五.无纹 无纹者。足掌完全无纹也。主诚厚庸愚。志小量窄。夭亡者居多。有寿者。患神经病也。一主子女多而星散。有嗜好而败家也。

六.圆指 圆指者。是指圆如珠也。主衣禄充足。享受祖业。及有文名。为一州一邑之冠。而进田宅也。

七.长指 长指者。是指长而节长也。主明敏勤能。而智化早开。有远游数千里。而立外业。又主特长之技艺。贵力之辅助。以绳其终身享受也。

八.短指 短指者。是指短而节短也。其人志向不大。智识平常。见小而耐劳。稳见而持久。气味稍浊。表面稍俗。然亦有小贵及素封也。

九.尖指 尖指者。是指尖锐起峰也。主前业消耗。破梓离乡。流落无依。刑妻克子。而孤苦也。如出于火局。主劳碌走险。而成上贵之事业也。

十.足踵 足踵者。俗呼足后跟也。足踵宜大。行路宜踏实地。方有收场。而足衣禄也。如无足踵。及不履地。虽富贵亦主凶死。次则破败困苦也。

十一.无肚 无肚者。无足肚也。主刑人丁而孤独。疾厄苦恼而夭亡。及客死他乡。倒毙路傍也。

十二.足心痣 足心痣者。明堂中心有痣也。主贵而有权势。乃奇相之一。古谓李光祖安禄山。有此痣也。

十三.井字纹 井字纹者。在明堂前后。或侧放大指之下也。主聪敏。过目不忘。多技能。又多嗜好也。

十四.交叉纹 交叉纹者。在足心左右。形如叉字也。主任劳有恒。远见多智。有贵名而宏恢居多也。

十五.容龟 容龟者。明堂开窝而能容一龟也。主深谋远虑。器量宏大。有大志而重权柄。及盛名伟业也。

 

舌相捷法

公笃曰。舌为心之苗。能发五音。而分宫商角微羽。是为交际之官。而占应对与衣禄之关系。不可不查也。大抵以薄大者。善辩而多才。能应对知机。通今博古。主运筹昼策。而决胜也。以敦厚者。诚信而愚朴。作事稳见。而不妄也。

又以尖长者。机巧而多智。作事阴险勇为。而有毒也。椭圆者。忠厚而直快。作事持义守礼。而有信也。

凡红而鲜明者。清闲而有恒。衣禄有余也。青而枯滑。劳碌而疎懈。常多宿疾也。黑暗不润者。贪妄而恶疾。淫乱自戕也。杂花不一。悋悭而见小。驳杂受制也。

故黄者多俗。而鄙其行为。紫者多夭。而无寿征。多纹者贵而英明。善交际。及外交政客之例。以薄细而舐准者。主贵而有权。然多劳碌奔驰。善筹划也。以粗厚。而舐准者。则平常而无用也。

 

项相条解

公笃曰。项为流通之地。上下之关键也。故以长大为合格。女人凤颈。必配君王。凤颈者。言其项长也。又相法经云。肥人不忌项短。而忌项小也。瘦入不忌项长。而忌项短也。刻下无论男女。皆宜项长而合格。丰足衣禄。而刑克亦少。至于女格。尤不可项短。盖长者主贵而多子女。性和顺而无疾苦。短者主贱而少子女。性浮燥而多病疾。此其不流通故也。兹将各类形式分别录后。

一.植长 植长者。项匀而长也。其人流通而达外务。又能远谋万里。遨游天下。有遇合而发达也。女格尤以此为吉。助夫立业而旺子。量大而慈良也。

二.短项 短项者。头与肩连。短而不见项也。其人性情妒焊量小。可随时软化。而含毒质也。男主劳碌困苦。而无收场。女主破败刑夫。而为贱品也。

三.缩项 缩项者。头连大椎。颊连腕锁骨也。另格贵不过典狱。主阴险心毒。卑鄙而贪也。女格主刑三夫。又刑子女。愚拙妄贪。破败无依。均下贱居多也。

四.三涤 三涤者。项上有横纹三转也。一名寿绦。主有晚福。而能安享。性慈和而知足也。亦主子女发达而贤良。无忧虑而少累也。#p#分页标题#e#

五.余皮 余皮者。项之皮松而有多也。主先天充足。而享大寿。细腻而润者。主平安而多寿也。粗燥而滞者。主劳碌而多寿也。

六.项大 项大者。圆大而有力也。主器量宏大。志向远大。智识作为亦大。此为流通。而无障碍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刑克人丁。而多劳也。

七.项小 项小者。不圆而不足也。主器量狭小。志向低小。思想见解作为均小。此为不流通。而多障碍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多疾厄。而刑克也。

八.结喉 结喉者。喉管突出而不收藏也。主劳碌多寿。父母无力。弟兄失助。古法谓客死他乡。今则不验。结喉收藏者。主安闲而少刑克也。

 

脐相捷法

公笃曰。脐者太极之别名。先天之气管。如瓜之有蒂也。形成于腹。而似太极图之形式。下名丹田。男子之气海。女子之血海。内通肾络。而交督脉。凡婴儿受胎。先有此根蒂。然后化形质。即天一生水之义也。故下名太极盒。而为纯阳之处。两侧为仰月痕。即月之左上弦右下弦也。上为覆月盎。而为纯阴之处。中有凹肉两突。即阴阳交姤之点。故名两仪胎也。两侧有纹痕小点。名群星垣。即化生万物之义。其形虽小。俨然一浑天仪也。

是以脐喧深大而有势。主仁慈而大量。能容物也。宜高起而上仰。主清高而智敏。享盛名也。不宜平满。及凸突。主贫贱而劳舌。刑克而夭亡也。

古法谓能纳李者。主贵名流芳。具上智而能发展也。亦多子女。而绍箕裘也。两角上仰。主敏慧好学。贵名有为。亦旺子女。及身后之事业也。

四维有蛛蛛纹。主一奇贵。盛世多文贵廰道之职。乱世多武贵师旅之权。女格则子女多而贵显也。又有五行纹。周维五根纹痕是也。亦主武贵。今世可至师旅。及边将之镇守。临险而发达。因祸而为福也。

凡平满浅小者。主子女不力。或忤逆。刑克最重。衣食不充也。两角下反者。主愚鲁而任性。破败而刑克。好酒恋色。有偏嗜也。

最低下者。主淫贱而笨拙。加以多粗毛。主淫乱而急燥。男女皆然。偏左者。先妨父宫。女倍于子。偏右者。先妨母官。子倍于女。男女亦同也。

 

肩相捷法

公笃曰。肩者。辅佐之一小部。于关系颇轻。分数又少。然亦有一线关系。兹特录之。凡男女之肩部。均宜平厚有势为吉。主厚禄而多福。男子肩尖耸。主恶疾而孤苦。劳碌而惊惶。一生无平安之福也。惟火形不忌肩耸。反贵至将相而成功。然亦劳碌走险。唐代之马周。宋代之寇准。是也。

女子肩耸。主刑夫而心毒。量狭而气燥。亦有生离再嫁。或主恶病夭亡。男子肩下削。主百事不成。寒苦度日。女于肩下削。主刑夫克子。淫乱凶死。惟贫贱之人。能善终也。故有美女无肩。尤将军无项之说也。

 

乳相捷法

公笃曰。乳有七窍。为先天之祖气。子女之命宫。精血会聚之所。故人初生。奈以此养成。呼吸之气管。肝肾二络占多数。医家治乳痊。分内吹外吹。亦以平肝和肾为主方。于女格关系尤重要焉。大体以乳头黑实者为吉。主有子女。而寿征也。乳头侧有痣。主子女聪敏。及贵能而有为也。乳头仰上者。主多子女。及有恒而立业也。乳头坚硬者。主有寿根。及有禄而多子也。乳头朝下者。主子女弱。及多忧而疾病也。乳头平软者。主多疾厄。及刑伤而急燥也。乳头红嫩者。多为佣仆。及刑克而不寿也。乳毫以一二三根为吉。主性平和而子女勤能。毫多而粗者。主性刚燥而子女愚拙。又有四乳者。男主贵而智勇。多好酒贪淫也。女主寿而子贵。多刑夫星也。又有三乳者。主有刑克而贵禄也。男王偏嗜好淫。亦有专长一能以成名。女主灵巧性燥。亦有刑夫教子以宏恢。此奇相之一也。

 

腋毛捷法

公笃曰。腋毛在肩井之下。夹窝之间。内为肺络之正系。亦有重要关系。余考男子无腋毛。主凶死者。十居其七。忧愁刚燥而死者。十居其三。有腋毛而粗浓者。主急燥而恃勇。多劳而反复。有腋毛而柔细者。主聪敏而谨慎。清闲而平安。女子无腋毛。富贵者。主淫乱而私奔。以致丧节败名。服毒自剔。贫贱者主流落而无依。以致痼疾困苦。终身遗恨。女子有腋毛而粗浓者。主性偏僻而急燥。刑夫再嫁。次亦孤宿守寡。女子有腋毛而狐臭。主淫乱下贱。三嫁末休。次亦刑克劳苦。恶病不已。女子有腋毛而柔细者。主和顺而贤淑。旺夫而多禄。女子有腋毛而汗香者。主大贵而子女亦贵。性明敏而贤良。古人选妃之定法也。

 

玉茎条解

公笃曰。玉茎者。灵龟也。五行属水。五脏属肾。子女之根源。人类之关键。亦有考查之必要。一呼下阴。一呼阳物。实外阳而内阴也。离中之精。化而为汞。是为太极之 。故俗名极 也。兹将各类分别录后。

一.红实 红实者。禀受之气清也。其先天之灵根不同。父母之环境安好。主妻妾贤淑而和顺。又能操持助夫。以立业也。子女得力。以发达也。

二.自莹 白莹者。气清而根厚也。有离奇之思想。智敏之有恒。子女多而成立。谋为成而宏恢也。

三.活龟 活龟者。能屈能伸。而有收藏性也。其人聪敏灵巧。具有远大眼光。刚正不屈。贵名有成。技艺广誉。又多子女。而有厚禄。次亦是衣食而完善也。

四.死龟 死龟者。大而不收藏。如已死龟头也。此为下贱之人。劳苦之相。应船夫水手。肩挑背磨也。

五.囊纹 囊纹者。肾囊多皱纹。如核桃米也。其纹多者。主享大寿。其痕皱露者。主聪慧而特智。其纹痕少者。主才智短而寿弱。无纹痕者。不夭亡则孤苦也。

六.热精 热精者。其精热而浓也。此为应有关系。主有子女也。愈热而子女愈多。无疾而易养也。

七.冷精 冷精者。其精冷而烯也。此为反常关系。主无子女也。是名孤刑。及不寿也。如稍冷者。亦有子。多疾厄。而不易养成也。

八.独肾 独肾者。一个肾子也。主宏恢而富业。多进田宅。又主弟兄和睦。内顾无忧。妻妾才能。内助有力。子女少而寿微弱也。

 

牝牡户条解

公笃曰。牝户者。即生殖器是也。坎中之精。丹中之铅。外阴而内阳。关系子女之重要部位也。又关人名誉气节。是为贵贱之门。亦平生之志也。兹故录之。

一.黄毛 黄毛者。牝户之毛。黄如金丝也。主大贵而聪敏。刚复而恃才。及淫而有寿。毒而骄傲。汉吕后有之。贵为帝后也。

二.红毛 红毛者。牝户之毛。红鲜而如珠砂也。主大贵而淫乱。及不善终。性情窄狭而急燥。明敏而偏见。任性而嫉才。唐杨贵妃有之。#p#分页标题#e#

三.暗滞 暗滞者。灰睛滞手而不润也。主贫苦下贱。刑夫克子。本身劳碌。而多遗累。及牵制也。

四.拳珠 拳珠者。阴毛曲卷如珠也。主大贵而操国柄。英明过人。志向远大。刚腹自用。才智绝伦。为女中之杰。大周武后有之。亦主淫而有寿也。

五.柔细 柔细者。牝户之毛。柔细清润也。主贤淑而和蕴。慈良而才能。助夫旺子。今世亦有贵名。而占政治地位者。多才智勇为。而又贞静也。

六.粗浓 粗浓者。牝户之毛。粗而浓多也。主寿而好淫。旺子女而刑夫。有再嫁三嫁者。禀受之气粗浊。故也。亦有贞操而刑夫者。孤房独宿也。

七.不树 不树者。牝户完全无毛也。主淫乱居多数。不寿居少数。又主贫贱居多数。富贵而有缺点居少数。凡无毛者。皆有偏僻窄狭之怪异性情也。

八.挺角 挺角者。牝户有突肉如鼓角。或挺肉如旋螺也。主劳苦居多。而无生育也。又主父母破群。初年无倚。而寄食于族戚也。

九.五色 五色者。阴毛有五色合并也。男主草泽英堆。因时势逼迫而发达。异路功名也。女主先贱后贵。因人力爱惜而贵禄。庶妾宠幸也。

十.丰腴 丰腴者。牝户丰突肥腻而高也。主坤道之正气。柔和而有气节。旺夫又旺子女。而有恒志也。

 

谷道条解

一.方肛 方肛者。四方起楞。大解方式也。男女皆主奇贵。而享盛名。汉淮阴侯有之。或三楞亦名贵而清禄。盖谷道圆而不方。故也。

二.乱毛 乱毛者。谷道毛多而粗乱也。有阴阳之交。皆多乱毛。男女生此。均主聪明而好淫也。

三.柔细 柔细者。谷道之毛均柔细而若无也。主和平守礼。稳见多禄。大势之亨吉也。

四.无毛 无毛者。谷道完全无毛也。主不守正义而好淫。不由正途而冒险。乱世主异路功名。而不善后。一主刑人丁。而少子女也。

 

量寿要诀

公笃曰。古人谓相法秘诀。寿夭最难。不独人中。惟神是定。其法固精确。其用则难定矣。大凡寿数。皆以厄年为定法。其不在厄年而死者。盖有正厄。傍厄。应证厄。三种也。故达摩麻衣。有三九四九。六七七七之说。皆略而不详。此篇因寿数而立也。

余考天道纯厚。人之禀受亦厚。智识之开化较迟。性情之行为较诚。天道机薄。人之禀受亦薄。智识之开化较早。性情之行为较巧。寿数随之加减。上古耋髦期颐不足奇。今则几希矣。故现在之格局。声音散漫不聚。目神浮淡无根。唇掀齿露。气泄不收。均占多数。此不寿之格。亦气数使然也。

然死厄有定数。厄年有先后。男子以九年为一厄。中有七年一厄者。女子以八年为一厄。中有六年一厄者。余考易经纂辞。有太极初判。化而为二。乃九七也。八六也。按九数为离之中女。七数为兑之少阴。盖男子外阳而内阴。其气化而为奇。而应阴气也。八数为艮之少男。六数为干之老阳。盖女子予外阴而内阳。其气化而为偶。而应阳气也。此后天之阴阳反应。即阴上阳下之义也。

又考河图洛书。中有震临艮位。其动爻化而为九。是为长男。巽临坤位。其动爻化而为七。是为长女。此九七之化气也。干临离位。其动爻化而为八。是为老阳。离临震位。其动爻化而为六。是为中女。此八六之化气也。此先天之阴阳并行。奇偶自相交姤之义也。

故九年七年。为男子定厄。八年六年。为女子定厄。凡行厄年之运者。不死亦重疾。或飞灾横祸。或官讼刑克。或损失株累。然亦有从厄年而发达者。乱世多此格也。盖其形局煞重而露威。则从正厄年中。临险而发达。至傍厄年中。必受挫折也。其形局和蕴而深藏。则从正厄年中。驳杂而破败。傍厄中反有利益也。至于不厚不薄。不露不和。则从应证厄年中有妨害。而正厄年傍厄年。均无关系也。

此余历年经验。再从医学数学丹经中参透。而应证也。古人有知之而不详言者。当在五代以前。而散乱见之。后人有不知而妄言者。当在宋代以后。而挪杂乱之。兹特分别详注。正厄年。傍厄年。应证厄年。为量寿要诀之千古定法。以俟高明采取而用之也。

 

男格厄年法

一.九岁 此男子第一度正厄。形质清瘦而露。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形质浊厚而藏。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十岁为傍厄。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十一岁为傍厄。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形加三岁。则十二岁为傍厄。薄金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十三岁为傍厄。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十四岁为傍厄。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之格局。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即木火局加六岁。士金局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兼体之格局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即木金局加三岁半。水土局加三岁。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是为重厄。则据各形而加也。

二.十八岁 为男子第二正厄年。如形质清瘦而露。则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质浊厚而和。则二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十九岁为傍厄。二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二十岁为傍厄。二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形加三岁。则二十一岁为傍厄。薄金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二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二十二岁为傍厄。二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二十三岁为傍厄。二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如水木形加五岁。火土形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即木土形加四岁半。火金形加两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是为重厄。则据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七岁 为男子第三正厄年。如形质清瘦而露。则二十五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质浊厚而和。则二十九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三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二十九岁为傍厄。薄者二十七岁为重厄。厚者三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岁为傍厄。薄金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三十一岁为傍厄。二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三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p#分页标题#e#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形加四岁。土金形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土形加三岁。水火局加一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其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据各形而推也。

四.三十六岁 为男子第四正厄年。又以此厄为最凶。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三十七岁为傍厄。三十九成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三十八岁为傍厄。薄火则三十六岁为重厄。厚火则四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九岁为傍厄。薄金则三十七成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四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四十岁为傍厄。三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一岁为傍厄。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又当考其部位。查其气色。此厄及吉凶成败关键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加四岁。水木加五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木金局加三岁半。水土形加三岁。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五.四十二岁 为男子第五正厄年。从九数而转七数。故在四十二岁也。如清瘦而露。则四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浊厚而和。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三岁为傍厄。四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薄火则四十二岁为重厄。厚火则四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五岁为傍厄。薄金则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四十七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六岁为傍厄。四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七岁为傍厄。四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岁。火土形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土局加三岁。水火局加一岁半。皆傍厄年也。如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六.四十九岁 为男子第六正厄年。此为七七之数。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四十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五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木局加一岁。则五十岁为傍厄。五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五十一岁为傍厄。薄火则四十九岁为重厄。厚火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五十二岁为傍厄。薄金则五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五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五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四岁为傍厄。五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岁。火土局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火局加一岁半。火金形加两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其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七.五十八岁 为男子第七正厄年。又以九年加推。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五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六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五十九岁为傍厄。六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六十成为傍厄。薄火则五十八岁为重厄。厚火则六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六十一岁为傍厄。薄金则五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六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六十二岁为傍厄。六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六十三岁为傍厄。六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亦以此三法考查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其它如上例。

八.六十七岁  为男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

九.七十六岁  为男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八十五岁  为男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一.九十四岁  为男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女格厄年法

一.八岁 为女子第一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九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十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十一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十二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十三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皆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水木局加五岁。水金局加四岁。皆傍厄年也。其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如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二.十六岁 为女子第二正厄。如清瘦而露。则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浊厚而和。则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十七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十八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十九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二十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二十一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火木加六岁。火土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火水加一岁半。火金加二岁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均为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四岁 为女子第三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二十二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二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二十五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二十六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二十七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二十八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二十九岁为傍厄。凡火木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局加四岁。金土局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金木局加三岁半。金火局加二岁半。皆傍厄年也。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均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p#分页标题#e#

四.三十二岁 为女子第四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三十三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三十四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五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三十六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三十七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如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水局加五岁。木火局加六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木金局加三岁半。木土局加四岁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加推也。

五.四十岁 为女子第五正厄年。女格以此厄为最凶。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四十二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一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四十二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三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五岁为傍厄。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均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兼体如上例。

六.四十六岁 为女子第六正厄年。此八数之转六数他。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四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七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四十八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九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一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加推。兼体如上例而类推。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七.五十二岁 为女子第七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五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五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五十三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五十四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五十五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六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七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兼体加推如上例。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八.六十岁  为女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九.六十八岁  为女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七十六岁  为女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一.八十四岁  为女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三.九十二岁  为女子第十二正厄年。加推如上。

 

西人各地重要取义法

公笃曰。相法有天道之转机。地形之偏重。山水之钟灵。盛衰之变化。古法多定论。执而不变矣。剩下万国共和。全球交通。种族之性质不同。寒热之地带各异。故国家法律。有临时之采择。时势潮流。有趋向之必要。各海口。各商埠。五方杂处。余留心考查。则有各因地形而取者。其部位相同。事业相异。惜乎余末游历欧美。不窥全豹也。兹以所得者。分别录后。他日如遂余愿。另有增补。刻下欧美有新相法。然皆偏于一掌。及偏于一骨。此为吾国数千年前之一小部份。研究过程。不足为定法明矣。至于形与声之考查。为贵贱之必要。神与色之认定。为吉凶之先机。则未闻也。兹以余之经验。与其人之事实相应者录下。

一.法国人 肥厚而白。以印堂宽突为第一。金睛有威聚瞳为第二。两颧上耸。土星圆隆。为第三。其它部位。则为辅佐部位。仍附带关系也。故相法有舍轻取重之点。分类如下。

凡特贵之局。有当时大权。显赫。有身后盛名流芳。其印堂高突方隆。长横有楞。其骨有三寸四寸。至眉尾棱角止。有此则为大贵。加以金睛有威。此为大贵重柄。如土星丰隆。两颧高耸。此为国家安危之人材。具有总统资格。次亦内阁各首长之格。其人有大精神。大谋略。智勇兼全。刚毅英明。机巧远见。阴险出奇。以成其伟大事业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无威煞。土星两颧堆突有势。此为民政领袖。次则议会院长。交通大员。外交大臣。及出国领事职务。或临时公使任命。其人英明多才。远谋多智。善应对而有胆识。通权变而逢时机。有安危贡任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有威煞。两颧上插高耸。此为军政领袖。陆军总长。海军总长。出而为大帅大将。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此为武职。而有拓土之功。其人勇悍刚燥。坚固持久。任劳有恒。贪功涉险。胆智均长。而成其功用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无威而和。土星高起圆隆。年寿有梁。此为财政领袖。及财政总长。财务大员。以及开辟利源。享受盛名。其人机巧知时。英明达物。志向坚固而有恒。见解远大而预算。心深贪功而任劳也。

金睛而和。神充而收。土星圆隆。两额高耸。此为专门人材。及教务司绎。文化之家。开办学校。渊博之士。发明物品。最高者为司法院长。以及法官律师。警察厅长。以及县政市政。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此为中贵下责之局。其人聪明多才。机巧多智。明利害。知是非。通常智识。与出类拔萃不一也。

土星圆隆。两颧敦厚。眉低压目。印堂窄小。此为经济专家。营谋利源。及实业矿务。远商近贾。作富而不贵之局。其人深通社会情形。迎合时人心理。任劳贪利。用机行诈。以成其功用也。

印堂窄小。两颧平厚。边城陷弱。中岳匀圆。此为农工技艺。而有职业。充足衣禄之局。如神充和敛。土星植隆。方可发达而致富。其性则有贤愚不等。巧拙不齐。慎细勤劳。此为中下之格也。

印堂方楞高突长横。此合地形重要。他部陷弱不足。亦为贵格。而有惊人事业矣。如加金睛有威煞。则智勇全备。而权重矣。如两颧上插高耸。又进一级。举足轻重。而有安危关系。再有土星圆隆。或地阁上仰。或两腮方突。此为特贵大贵之格。而有特殊事业也。

血印堂陷弱窄小。皆非大富贵之局。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衣禄充足。而无惊人事业。亦无大权盛名。又无建树发明也。加以中岳尖坠。两颧低弱。此为风尘流落。驳杂奔驰。虽有才智。而不发达也。如中岳断节。颧纹冲破。此为苦工杂役。奴仆下人。倚人度日之格也。

法国人之厄牢行运。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子以八年为一厄。但以提后二年。及三年。为验。其气色认定。大体与中国。同细则稍异。推论可也。气色详解。录第三集中。

二.英国人 高颀而紫。以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为第一。口阔腮方为第二。山根高起成王柱为第三。金睛蓝乌珠而聚瞳为第四。其它部位奇特。皆是辅佐。关系颇轻。当以前四项为标准。按英人于五大洲均有地土。其它小区别。则从各地山水性质而认定之。兹将各类录后。#p#分页标题#e#

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或上竖有势。有此即贵。而作惊人事业。加以水星阔大。方棱。匀厚。上仰。大贵之格成矣。为国家柱石之臣。卿相之职。再加山根上贯。主大功受爵。裂土封王。如又金睛蓝乌珠。主英明多才智。勤能又阴险。上则为帝为王。次则内阁宰辅。其最低下者。亦各首长之格也。

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金睛蓝乌珠。加以水星阔大四字口。或仰月色弓口。此为民政。长吏治枢纽。议院大臣。外交大臣。次则出国领事。临时公使。其人英敏多才。勇能多智。阴险机巧。以成其功也。

两眉清细修长。上竖有势。金睛蓝乌珠。加以山根高贯伏犀。而成玉柱。此为军政人材。而握兵柄。军机大臣。陆军总长。海军总长。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上将侯爵。现任之中将边镇。其人刚勇。好争。任劳有恒。冒险成功尤多有特殊事业也。

两眉匀细长棱。两腮椅角成势。水星方仰。山根高起。土星圆厚。此为财政大臣。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其人慎细机巧。深谋远见。而为用也。

水星阔大。方厚匀仰。山根高大。金睛蓝乌珠。神活泼清充。此为教育总长。司法院长。惊察大臣。交通大臣。工商大臣。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次则高级校长。专门人材。法官律师。牧师县政。此为中贵下贵。及各过于权。其人明是非。有才智。而出类拔萃占少数也。

水星阔大。方厚匀仰。两目活泼清充。中岳长植丰匀。边城上插高突。此为经济致富之格。远商近贾。开辟利源。经营实业。发明物品。作富而不贵论。其人机巧有胜算。贪利任劳怨。智拙不一也。

中岳高长。两颧上耸。天仓陷而地库弱。眉短促而口反小。此为工业杂技。小商佃农之格。因劳动而足衣食。如水星稍厚大。方可发达致富。其人巧拙不等。贤愚不一。良莠不齐。勤懈亦不一也。

两眉修长有势。清细高起有棱。虽他部陷弱。亦可发达。至于事业大小。则又考查山根水星目神两颧各部。如两眉合格。则为中贵。如加四字口。或仰月口。则成中上之贵。再加上贯玉柱。则为大贵之局。如目又好。则贵不可言。为当时显赫。及百代流芳也。

两眉短促低弱。口小薄反不匀。山根陷弱。皆非富贵之局。而无惊人事业。亦无留名机会。假定他部奇特。凸突有势。亦不过充足衣禄而已。如他部平常。或不足。则为风尘流落。挫折劳碌。而无立身之地。再加土星尖露。神惊光浊。肉浮而流。则为苦工杂役。奴仆下人。倚人度日之格也。

英国人之厄牢行运。大抵与中国同。男子九年为一厄。女子八年为一厄。其傍厄之加数较重。正厄轻而无咎。纹痕气色。大体则相同。细则又稍异。又以风俗法律。推想可也。

三.美国人 红紫精干而坚。有南美北美之分。种族不一。均以地阁上仰朝天。两腮方突重城为第一。伏犀骨方拱圆突为第二。福堂骨高超三角。上连边城为第三。蚯蚓盘乌珠瞳人缩小成聚瞳为第四。其它部位则为附带之辅佐。兹特详录如下。

地阁凸仰朝天。两腮方突犄角。有此一点。已成贵局。及作伟大事业。加以伏犀骨高突方拱。则成大贵之格。而操全国安危之柄。再加福堂上插。蚓盘乌珠。则具总统资格。名达九州岛。流芳百代。其人英明有决。智勇均备。以成其大功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方大。突于耳后。加以伏犀骨方拱圆突。上贯百会之巅。此为民政领袖。吏治枢纽。内阁总理。国务院长。次则国议院长。立法院长。交通部长。外交部长。以及出国领事。临时公使之例。其人有大志而有恒。有远见而多才。英明有决。坚固任劳。以成其盛名事业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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