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如何选择结婚好日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4日 08:13:58    作者:admin

 

一、日子选择的通胜原则
这里说的通胜即黄历,或者称作皇历,是在中国农历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带有许多表示当天吉凶的一种历法。黄历相传是由轩辕黄帝创制,故称为黄历,民间又俗称为「通书」。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黄历主要内容为二十四节气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运程等。后经历代先贤的完善,对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则:

1、大吉之年份
双春,指在年头及年尾有两个“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开枝散叶的象征意义,所以被认为特别宜嫁娶。
闰月,指该年在农历中有闰月,即共有十三个月份。由于“闰”有滋润、丰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爱情滋润,恩爱和睦。
双春兼闰月,“双春”和“闰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双春”,又有“闰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结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指整年没有“立春”的日子,通常“双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过“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结婚也无不可。
节日,避免一月,以免与过年这个大节相冲;避免阴气极重的清明、盂兰和重阳节,即三月、七月和九月,这是传统的鬼节。
三娘煞,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结婚。
新人及亲属的生日,避开新人自己及双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双亲已经逝世,则避开其生忌、死忌。
喜冲喜或丧冲喜,一年内,家里最好不要办两次婚礼。若家中有直系亲属辞世,该年便不宜办喜事。
  

二、日子选择的特殊原则
通胜吉日并非放诸四海皆准,因为个体是有差异的,严格来说还要考虑结婚者的出生时间。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 用男、女双方的出生日期时间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时日
这个「吉日」必然是一个有「贵人」出现的日子,五行上适宜办喜事、不能与男方的财星及女方的官星相冲(财官多者例外)。
2、 所择日子不与双方家长的生辰八字相冲
这个「吉日」至少不能与双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冲,不能与双方父母的食伤星相冲(食伤重者例外)。

3、所择日子不与卦象相冲
一些人不能确定自己准确的出生时间,只有通过占卦来确定日子,这个日子不能与卦象规定的官星日财星日相冲。
 

每月选定结婚吉日
正月:丙子/寅 丁亥/丑/卯 庚子/寅 辛亥/丑/卯 己丑/卯
二月:庚戌/子/寅 己亥/丑 丁亥/丑 丙戌/子/寅 乙亥/丑
三月:己酉/亥/丑 丁酉/亥/丑 丙戌/子 乙酉/亥/丑 甲戌/子
四月:丁酉/亥 丙申/戌/子 乙酉/亥/丑 甲戌/子 戊申/子
五月:丙申/戌 乙未/酉/亥 甲申/戌 戊申/戌 癸未/酉/亥
六月:乙酉/未 甲午/申/戌 癸未/酉 壬午/申/戌 戊午/申/戌
七月:乙未/巳/酉 甲午/申 戊午/申 癸巳/未/酉 壬午/申
八月:甲辰/午/申 戊辰/午/申 癸巳/未 壬辰/午/申 辛巳/未
九月:己卯/未/巳 壬辰/午 辛卯/巳/未 庚辰/午 癸卯/巳/未
十月:癸卯/巳 壬寅/辰/午 己卯/巳 庚寅/辰/午 己卯/巳
十一月:壬寅/辰 辛丑/卯/巳 庚寅/辰 己丑/卯/巳 丁丑/卯/巳
十二月:辛丑/卯 庚子/寅/辰 己丑/卯 丙子/寅/辰 丁丑/卯

以上所选日期,均属吉利,但要不与男女命刑冲克害方好,如男女命申年生,不可择寅日相冲,亥日相穿;如子年生人不可择午日相冲,未日相穿,余仿此,若不犯当梁、勾绞方可为用。再有天月德合,更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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