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星论夭折凶死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20:53:35 作者:admin
文艺复兴占星学:论夭折----转自杨国正老师 •☆特别忌讳太阳会火星、月亮会土星及太阳冲土星、月亮冲火星。 •☆当有多星入第六、八、十二宫,且命主星或日月或命度与之无吉相时,也不利生命力,可能意味幼年夭折。 •☆多星会于命度附近,或凶星在命度而日月入果宫,火土对冲于一七宫也意味短命夭折的可能。 •☆行星皆在地平下,且日或月或命主无力或无与木金成吉相交角,也意味者短寿夭折的可能。 •☆月交点与火、土同度于第四宫也有短寿之可能。 •☆月会火入一宫、月会土入八宫,虽可能存活,但土火月之会合或命度受剋而火在八宫,往往寿命不长。 •☆月在四宫与火或土相冲刑,则母亲难产。 •☆日月离吉星逐凶星,月亮受太阳、火星所夹制,也意味者短寿夭折的可能。 翻译自十七世纪William Lilly之「Christain Astrology」一书 文艺复兴占星学:论凶死----转自杨国正老师 本文取自杨老师译作之「文艺复兴占星学:技法讲义」 徵象星: 第一考量太阳与月亮。 其次土星与火星及其守护星座,牡羊、天蝎、摩羯、宝瓶、天秤(以上为暴力星座)。 第三考量第八宫及其宫主星。 第四考量凶恆星。 1、日月皆在暴力星座上,非在同一星座内,且彼此无相位,则有死于非命之可能。例如:日在牡羊、月在天蝎,或者日在宝瓶、月在摩羯。 2、日月皆紧密会合凶恆星,例如:月躔心宿二、日躔毕宿五,尤其当命主星或八宫主同时会合日月(两者或两者任一)或日月在一宫、八宫有权。 3、如日月其一在暴力星座,另一会合凶恆星,也主死于非命。但此必须有凶星刑冲日月之一或八宫主。 4、日月皆受到火土的伤剋,而日月其一及凶星其一落在暴力星座上或会合凶恆星,也主凶死。 5、日月同时受凶星之一伤剋,另一凶星落入暴力星座又在八宫有权时,也主凶死。 6、土会火于角宫内,特别又在十宫,落入暴力星座,刑伤日月其中之一,也主凶死。 7、凶星彼此会合、冲、刑、互容,或于暴力星座内,落入角宫,而其中一星又在八宫有权,也主凶死。 8、凶星入八宫,而八宫主受另一凶星在暴力星座之伤剋,日月两者或其一受剋或在暴力星座,主凶死。 9、八宫主入命宫,且黄道位置落陷、或在暴力星座、或会合凶恆星,且日月其一受凶星伤剋,主凶死。 10、命主星入暴力星座,或受凶星伤剋,且昼生之日、夜生之月,其定位星也在暴力星座或者受剋,主凶死。 11、命主星入八宫且为凶星,受刑冲。如非凶星,但受凶星之刑冲,也主凶死。 12、八宫主与命主星为日月之一的定位星,且黄道位置落陷,而凶星伤剋另一之日月于暴力星座,主凶死。 13、月亮入七宫且在凶恆星所在星座内(金牛、双子、巨蟹、射手),又与太阳冲刑,或者有一凶星入八宫或在八宫有权。且皆在暴力星座上,主凶死。 14、前述之规则,如遇吉星一入八宫,一入命宫,则可能有救助,不至于凶死。 古典占星论夭折-----转自子辰老师 先看比较複杂的论法,Alkhayyat论小儿关煞: Al-khayyat的逻辑是依序考虑: 1. 命度所在宫位三分主(尤其第一位与第二位三分主), 如果位居角宫(整宫制),且不见凶星剋绊,则小儿易养 2. 日生太阳的三分定位星或夜生月亮三分定位星,如果先 天状态佳、入吉宫且不见凶星凶宫剋伐,则小儿易养 3. 福点三分定位星,如落吉宫且不见凶星凶宫剋伐,日盘 受太阳(夜盘则为太阴)照耀,则小儿易养 4. 新月点满月点之三分定位星,若落角宫或续宫,不受凶 星相照,则易养 5. 吉星落角续宫,不受凶星相照,易养 6. 太阴,若不受剋伐,且日盘见日星落1宫或10宫,夜盘见夜星落1宫或10宫,则易养 以上所言重点之所有三分主星,是否有任何星体落入角续宫且不受凶星刑剋,该星 若不受刑剋,小儿可养 如依上述小儿难过关煞、难养,则依下列断定童限: 可参看盘主星(Almutem Figuris,或Lord of Geniture,即综观 太阳、太阴、福点、命度与新满月点之Almubtazz)与凶星之差异 度数,来决定何日、何月或何年夭亡 若盘主星落弱宫,且命度与太阴皆与凶星相近,则看命度与凶星之差 距度数来决定活几年、几月或几天 若太阳或太阴受凶星刑剋之度数甚紧,则观其间度来决定活几年、几月 或几天 若太阴受凶星夹制且凶星落一、七宫或近角点,则所剩时间不多 若命宫之三分主星前两颗落果宫且受凶星刑剋,尤其见土星(夜盘) 或火星(日盘)落角宫,命不长矣! 若命主、命度、太阴及太阴定位星皆受剋,则短命,此时小限法凶 星行至小限角宫时,当年易死 Bonatti的论法 第一级:一出生便夭亡 命度与命主 命宫三分主星 其他角宫三分主星与宫主星 日月与其定位星 以上若均受剋,则一出生便夭亡 第二级:出生不久即夭 命度与其他角宫之宫主星 日月以及其定位星 日月的三分主星(日盘取日,夜盘取月) 命宫三分主星 福点、福点三分主星 新满月点与其三分主星 金星木星 若以上均落果宫,均与火土交角或入火土之宫位,则初生不久即夭。 第三级:活不过12岁 当命盘找不到生命主与寿主星时。 命主、日月与其定位星皆无受剋 命主、日月与其定位星落果宫。 若以上皆成立,则命主甚少活过12岁。 第四级:可以存活超过12岁 生命主与寿主星皆可寻 命度与其他角宫之宫主星、日月以及其定位星、命宫三分主星、 福点与其定位星、新满月点的定位星、金木的定位星无完全受剋, 且以上的Almubtazz也未受剋 陈姓产妇五日凌晨四点四十五分,在竹南镇延平路黄甫彦妇产科 诊所产下女婴。这是她的第二胎,由于比预产期提前两周来报到, 仅卅五周又五天,体重仅有一八五○公克,比正常体重略轻,属于 早产儿,因此诊所把婴儿安置在保温箱内。 出生后三天因仪器故障导致女婴活活烫死. 此例依Bonatti论法,命主木星受煞星刑剋, 命宫三分主土星受凶星刑剋,七宫主与十宫主落陷, 日、月及日月定位星全部受剋。因此命主一出生 即夭。
BPHS论短命-----转自子辰老师 为避免本站沦为股友社,呵呵,贴一则印度占星古籍Brihat Parasara Hora Sastra论短命的桉例,此桉例为印度学者Sharma在注解时所提供。BPHS说:「若命主入八宫会凶星与八宫主则短命。」Sharma举一个例子,此例命主火星入八宫会合八宫主水星,土星射角刑剋命主与命宫太阴,九分盘水星与土星又陷落,更见凶性。此命初入水星大限未满一岁便夭亡。#p#分页标题#e#
以西法来看,命主木星受火土夹制,火星为十二宫主落八宫,八宫主月亮入命与火星冲照,此外八宫水星也刑剋命主,此为恶格短命徵兆,值主限土星在赤经推移1度刑剋命主时,便有命危之兆。东西两法,法则不同,但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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