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晋文化 历史文化特色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8:36:00    作者:清风

  三晋文化是中国的充满特色的一大地域文化,源远流长,是位于中国山西地区的文化,之所以被成为三晋文化,是因为在春秋时期这一片地域归晋国所有,到了战国后被分为三国,所以被成为三晋文化。那么三晋的历史文化特色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中国地域文化看看吧!

中国地域文化

  三晋文化源远流长,根深叶茂,生生不息,经历了数千年的辉煌。她滥觞于尧、舜、禹的传说时代,成熟于西周初年的叔虞封唐,兴盛于春秋战国之际。作为以今山西为主体而跨越今河南、河北、内蒙和陕西等省区的中原地域性文化,她既不同于典型的宗法制鲁文化,也不同于颇具折衷色彩的齐文化,又不同于南方楚文化和后起的秦文化,更不同于地处东南沿海的吴越文化。综观三晋文化的源流增变,其历史特色大致有三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适应性

  《左传·定公四年》载,叔虞封唐时,“(周成王)分唐叔以大路(战车)、密须之鼓、阙巩(之甲)、姑洗(之钟),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居于夏墟,启以复正(政),疆以戎索(俗)”。所谓“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就是用夏政教导夏民,以戎法治理戎人。这是周久,实际上是周公,给叔虞制订的施政纲领。因为唐国地处原来夏人的故墟,四周又遍布戎狄部落,所以,应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夏戎之政治理夏戎之地,以夏惑之法管理夏戎之民。这在当时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所谓“启以夏政”的具体内容,就是在叔虞的封国之内,维护夏代以来传统的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暂不实行西周王朝制订的新的宗法礼乐制度。所谓“疆以戎索”,根据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就是按照戎狄的生活习惯(戎索)分配土地,不像鲁卫农业地区按照周法分配土地”。也就是说,周天子特许唐叔虞从唐国人文地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自己的封地内实行有别于鲁、齐、卫等正统农业宗法制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政策。这不仅表现了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的博大气度,也表现了他们的政治远见性和策略灵活性,值得后人称道和效法。

中国地域文化

  唐叔虞遵照这一方针立国治民,鼓励民众兴办水利,发展农牧业生产。数年之后,其政绩已是斐然可观,出现了“异亩同颖”,即不同的田地都长出了特别高大丰满的植株,标志着农业获得了大丰收。这就使一度极为混乱的唐国政局安定了下来,使唐国民众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唐国原有的许多戎狄部落,也都先后归附了叔虞。为此,周成王和周公分别作了《馈禾》和《嘉禾》诗,肯定和表彰了叔虞治唐的政绩。三晋文化的适应性,由此获得了良好的开端。

  此后,周边戎狄部族日益归附,使晋国(叔虞之子燮父改国号为晋)领土日益扩大,经济和军事实力也与日俱增。至晋献公时,晋国灭国二十,统一了今山西南部,并占有今河南北部的部分土地。到春秋中期,周天子权威日衰,中原地区成为大国角逐争霸和戎狄入侵蚕食的场所。晋文公顺应时势,对外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对内锐意革新政治,在与强楚的“城濮之战”中“一战而霸”,确立了晋国百年强国的地位。战国初期,魏文候任用李俚等人,顺应历史趋势,从实际情况出发改革魏国政治,开始变礼治为法治,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政策,使魏国成为战国七雄中最早强大起来的国家。战国中期的赵武灵王,因地制宜,实行“胡服骑射”的改革措施,移风易俗,建立起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扩地数千里,几乎实现了南下灭秦,统一天下的大业。这些成就,都与三晋文化的适应性有着紧密的关系。

  二、求同存异、兼收并蓄的包容性

  三晋地区是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交错杂处的特殊地域,南部为发达的农业地区,中部为农牧业共同发展的地区,北部为典型的草原游牧地区,总体上说,人文和地理环境极为复杂。面对这种情况,只有在政治和文化方面求同存异,实行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政策,才能安定社会,谋求发展。

  从唐叔虞立国之始,晋国就实行了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正确的民族政策,在政治上宽容大度,文化上兼包并收。叔虞封唐后,即把曾经响应武庚叛乱、战败失国的原唐国国君及其宗族遗民,迁往镐京的杜(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史称唐杜氏),仍让他们在周朝供职,还占有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公元前520年,晋人灭白狄之鼓(今河北省晋县一带),虽然暂时俘虏了鼓国国君驾(革是),而最终又让鼓人恢复了自己的国家。(见《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及《国语·晋语九》等)至于着名的“魏绛和戎”(详见《左传·襄公四年》)以及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详见《史记·赵世家》及《战国策·赵策》等)的改革,更是晋国和赵国在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宽容政策的集中表现。

  总之,晋国之所以能以立国时的区区百里之大的地盘,经过春秋前半期的不断融合诸侯,兼并邻国,到春秋中期渐渐拥有今山西全部和河南北部,而至战国中期成为地跨今冀、豫、陕、蒙诸省(区)的三晋强国,决非偶然。它的滥筋于“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政治宽容和文化兼包的特色,显然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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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背正统、离经叛道的创新性

  三晋文化的这一特色主要是针对周天子及鲁、卫等诸侯国典型的正统宗法制文化而言的。所谓违背正统,就是违背正统的宗法制的礼治传统;所谓离经叛道,就是离封建宗法制的礼乐之经、叛血缘宗法制的“亲亲”之道。西周王朝的社会组织结构是一种家国一体,宗统与君统合二为一,“同姓从宗合族属”的血缘实体。周天子既是君临万物的至高无上的君主,又是天下百姓共同的宗主和严父,而各国诸侯对本国的臣民来说也具有这种政治和血缘的双重身份。由天子至于士民,层层分封,等级森严,根据血缘姻亲关系的亲疏来确定财产和权力的分配与继承,从而达到巩固宗法奴隶制统治秩序的目的。但是,由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原因,在三晋文化体系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观念是较为淡薄的。

  晋国自春秋早期的昭候以来,百余年间王位的争夺篡弑,史不绝书,并在春秋中期先后发生了曲沃灭晋翼、献公灭桓庄之族以及骊姬逐杀群公子的内乱,演出了一幕幕宗族血亲之间骨肉相残的惨剧,使晋国公室宗族势力遭到毁灭性打击。就这样,维护晋国宗法统治集团的血缘纽带较早地被割断了,从而至晋文公时就形成了其他诸侯国少有的异姓卿族专政的军政合一的政权体制,对晋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正因如此,晋国政治才具有了尚贤、尚法、尚公、尚义乃至尚侠的传统,致使三晋文化也呈现出种种非正统的色彩。

  唯其尚贤,晋国统治者能够不受宗族血缘关系的束缚,在异姓卿族和他国的逐臣逃臣中选贤任能,出现“楚材晋用”的局面;晋国大臣中也形成了举贤荐才的良好风气。晋文公时,老资格的赵衰避贤让权,极力推荐先轸等贤才担任军政要职;晋悼公时,元老重臣祁奚荐贤,有所谓“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表现。唯其尚公,晋国的卿族、士大夫等,一般不念私怨,不报私仇,不争个人名位,不计个人安危,而是忠于公事,死于公敌,表现出高尚的忠公品格。荀息死于晋献公之托孤;先轸因国事而唾辱晋襄公,并因此而杀身自赎;魏绛冒死戮辱晋悼公之弟杨干之御等,都是其中的杰出表现者。唯其尚法,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即产生于春秋末期的晋国,并由范宣子铸于刑鼎,公布于众;到战国时,三晋又成为法家的摇篮,早期法家人物如吴起、李悝、西门豹等,使三晋的变法运动起步早而见效多。唯其尚义、尚侠,晋灵公时,程婴、韩厥等义士,前仆后继,为解救赵氏孤儿上演了一出豪壮惨烈、震撼古今的大悲剧;战国初期,又出现了豫让为谢主恩,不惜吞炭漆身,决意刺杀赵襄子的侠义之举,让古今义士为之动容。

  显然,三晋文化的反正统色彩,同样可以追溯到“启以复政,疆以戎索”的方针。这一方针,与三晋大地特殊的人文地理、自然和社会环境相结合,决定了三晋文化的历史特色。

  看了这些,你明白了?中国的地域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每个地区的文化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而我们只需要去理解并且接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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