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典之《孝经》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6:06:38 作者:网络
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中国文化的血液里都流淌着谦卑、爱人的优秀品质。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一个礼仪之邦,我国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文化古国之一,有着渊源流长的文化背景,中华历史文化悠悠五千年,在岁月的流逝中,我国留下了许许多多优秀的诗词歌赋,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儒家经典之《孝经》。
《孝经》
《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着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
《孝经》-简介
该书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
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封建专制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该书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孝经》-成书时代
《孝经》的成书时代问题,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是一个争论不休悬案。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如下几家:第一,孔子自撰。《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汉书·艺文志》、《孝经纬钩决》、邢昺《孝经正义》、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等书持此观点。如《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孔子以曾子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又如《汉书·艺文志》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从《孝经》的字面看,这是一个直观的印象,因为《孝经》通篇都?quot;子曰"。汉代儒生大多持这一见解。然而细心观察就不难发现,此论又与《孝经》的文字有直接的矛盾。如《孝经》开始就说:"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如何如何。这完全是第三者描述孔子授课的记录语体。且孔子也不能自称"仲尼",而对着学生叫"曾子",《论语》一书,都是直呼其名"曾参"或"参"。所以《孝经》的人称用法,
是与古人的习俗严重违背的,讲究礼仪规范的儒生当不至于闹出如此笑话。第二,曾子所录。孔安国《古文尚书·序》说:"曾子躬行匹夫之孝,而未达天子诸侯以下扬名显亲之事,因侍坐而谘问焉。故夫子告其谊,于是曾子喟然知孝之为大也,遂集而录之,名曰《孝经》?quot;此说也是从《孝经》字面意义而发的,但从思想的内涵看,《孝经》的许多内容,与孔子、曾子的观点又多有抵触之处,突出表现在"谏争"问题上。孔子讲:"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曾子说:"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可《孝经·谏争》却说:"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哉?"很难想象,同一个曾子会写出如此自相矛盾的文章。
第三,曾子门人编录。宋代思想家就开始怀疑《孝经》为孔子本人或曾子所作,司马光、胡寅、晁公武等人持此说。如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中说:"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非孔子所着明矣。详其文意,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此说比较中允平实,得到了近、现代大多数学者的认同。笔者也有相同的认识,前文关于曾子学派的孝道观与《孝经》的联系,已多方论证,此处不再赘述。一些学者因《孝经》中关于"谏争"的思想,与荀子在《子道》中提出的"从义不从父"的观念极为近似,所以推测《孝经》当成书于战国末期。一些学者因《吕氏春秋·察微》一章曾经引证:"《孝经》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这段文字与《孝经·诸侯章》完全相同,故断言《孝经》产生于《荀子》之后,《吕氏春秋》以前,大约在公元前240年-238年。(康学伟:《先秦孝道研究》,《文津出版社》1992年)但也有一些学者因蔡邕《明堂论》曾引魏文侯作《孝经传》,便断定此书是曾子弟子作于战国初年。(张涛:《孝经作者与成书年代考》,《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1期)那样,《孝经》与《孟子》、《荀子》思想内容一致之处,就成了孟、荀二人引证《孝经》了。第四,子思所作。王应鳞、倪上述等人持此论。如倪上述《孝经勘误辨说》:"孝经,……考之本文,揆诸情事,确为曾氏门人所记,且断与《大学》、《中庸》同出于子思。此三书之中,于仲尼则称字,祖也;于曾子则称子,师也。"这种说法从称谓的角度看有一定的道理。但子思是孔子之孙,离孔、曾时代较近,其思想一致之处应当比较多,而《孝经》则与《中庸》及郭店新出土的竹简中属于子思子的作品,有较大的差距,难以使人信服。《孝经》
第五,七十子之徒遗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今观其文,去二戴所录为近,要为七十子之徒之遗书。"阮元在《石刻孝经论语记》中说:"孝经、论语,皆孔门弟子所撰。"这是清代学者的一种看法,但难免失之于笼统。第六,汉儒伪作。在宋代,即有人对《孝经》的作者与产生年代提出了疑问,宋明理学家以一种怀疑的精神对传统的经学提出了挑战。清代姚际恒在《古今伪书考》中说?quot;是书来历,出于汉儒。不惟非孔子作,亦非周秦之言也。……勘其文意,绝类戴记中诸篇,如曾子问、哀公问、仲尼燕居、仲尼闲居之类,同为汉儒之作。"在近代的疑古思潮中,此说更有广泛的市场。梁启超、胡适等人均持此立场。现代蒋伯潜的《诸子通考》、杨伯峻的《经书浅谈》、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沈善洪、王凤贤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等着作,也都采纳此说。但此说与《吕氏春秋》有关于《孝
经》的记述相矛盾。而且论者也多将《礼记》归为汉儒的作品,可1997年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战国时期楚国竹简中,有《缁衣》一篇,与现行本《礼记》中的《缁衣》基本相同,?quot;疑古派"们出了一个难题。
《孝经》-儒家经典
《孝经》是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在中国社会流传极广,影响至巨。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统*者的曲解和利用,《孝经》中许多有价值的的内涵被冲淡或掩盖了,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重新认识。《孝经》共分十八章,是儒
家十二经中篇幅最短的一部。《孝经》的成书时间不晚于战国,是先秦古籍。孔子门人子夏的弟子魏文侯曾作过《孝经传》;此外《吕氏春秋》中的《孝行》、《察微》二篇均引用过《孝经》里的句子。因此,《四库全书总目》说:“蔡邕《明堂》引魏文侯《孝经传》,《吕览·察微篇》亦引《孝经·诸侯章》,则其来古矣。”儒家经典如五经之《易》、《尚书》、《春秋》等,在先秦均不称“经”,只有《孝经》在书名内有“经”字。因此,《孝经》是儒典中称“经”最早的一部。
《孝经》以孔子与其门人曾参谈话的形式,对孝的含义、作用等问题加以阐述。依其内容,十八章大致可分为四部分。自《开宗明义章》至《庶人章》为第一部分,共6章,对孝加以概括性论述,并分别对不同地位的人的孝的不同表现形式进行阐述。这是全篇的宗旨所在,内容重要;自《三才章》至《五刑章》为第二部分,共5章,主要讲述孝与治国的关系,强调孝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其中的《纪孝行章》则专论孝子应做之事,是对一般意义上的孝的解说;自《广至德章》至《广扬名章》为第三部分,共3章,是对《开宗明义章》中提到的“至德”、“要道”、“扬名”的引申和发挥。因此,这一部分可视为《开宗明义章》的继续;自《谏争章》至《丧亲章》为第四部分,共4章。这部分各章之间内在联系不紧密,而是分别以不同题目,对前三部分内容进行发挥和补充。其中,《丧亲章》可视为全篇的总结。《孝经》篇幅虽短,文字不满二千,但内容很丰富,也根深刻。后世言孝之书,其旨很少有能超出《孝经》的。因此有必要对《孝经》的主要内容做进一步的介绍。《孝经》通篇谈孝,那么,《孝经》之孝是什么呢?“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才章》),“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开宗明义章》)。孝是自然规律的体现,是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国家政治的根本。这是《孝经》的基本观点,也是全篇的基石。
对于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来说,孝主要体现在事亲上,即对父母的奉养上。那么怎样奉养才算孝呢?“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纪孝行章》)。“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丧亲章》)。也就是要以爱敬之心奉养健在的父母,要以哀戚诚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子有《孝经》
爱敬之心,则父母乐;子有哀戚诚敬之心,则在天之灵安。这就是孝。除了直接奉养父母以表爱敬之心外,作为个人,事亲者应具有怎样的修养和品行呢?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这是父母所给,不能损伤,即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开宗明义章》)。其次,要立身行道,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用扬名天下后世、光耀父母来体现自己的孝,这也是孝的最佳表现形式,是“孝之终也”。再次,对待父母以外的人,也要尊重,不能得罪。即“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天子章》)。第四,不论环境怎样,都要不骄、不乱、不争,即所谓“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同类)不争”(《纪孝行章》)。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祸患。具备了上述四条,能够使自己不受伤害,使奉养父母成为可能;同时,还可以为父母增光,从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安慰并使之快乐。实际上,《孝经》是在告诫人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协调好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这是对当时社会动荡、战乱频仍的现实的一种曲折的反映和批判。
有孝就有不孝。《孝经》倡导孝,在一定意义上讲是针对不孝而言的。《孝经》所说的不孝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只重视物质供养,而不重视对亲人精神上的安慰,犯上作乱,骄横妄为,最后导致自身罹祸,即“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纪孝行章》)。此外,还包括对父母的一味顺从。面对父母的错误主张或行为,如果不去劝阻或制止,必会使父母陷于不义之地,这也是不孝,如文中所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谏争章》)在这里,《孝经》用辨证的观点,对孝的内涵做了更全面的阐发,使人对孝的理解更加深刻。这是后世愚儒所不敢言的。
《孝经》-以孝治天下
《史记》、《商君书》记载了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上述措施的采取,迫使"三代"以来长期发生作用的血缘宗族瓦解,向小型化的宗法家族过渡。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国力得到了空前的加强。秦始皇欣赏韩非的法家学说,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斥诸子百家为"六虱"、"五蠹",使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这些便构成了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政治经济资本。兼并六国以后,秦始皇又将六国的旧贵族进行了大迁徙,使当地的宗
《孝经》
然而,秦王朝推行孝道,有两点是与儒家根本不同的。一是秦始皇过分迷*政治权力的作用,试图依靠法律来迫使全国民众接受孝道。显然秦王朝的*者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随着宗族制度向家族制度的过渡,在宗法分封体制下具有政治、经济、法律、道德一体性质?quot;周礼"已不复存在。对于广大的个体家庭而言,孝道不再具有强制性的人身约束能力,而是变成了一种道德伦理,对社会民众只能起教育和引导作用。法律只能禁人为非,但不能导人向善。《云梦秦简·语书》的作者就已经发现:"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失(佚)之民不止。"显然,忽视了对民众的礼义教化是不行的。二是秦王朝所提倡的孝道,在父子关系中片面强调为父一方的权利;在国家与家庭的关系上片面强调国家一方的权利;在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上,片面强调物质利益的一方。结果是,秦王朝虽然也讲孝道,但只?quot;尊尊"而无"亲亲",忽视了孝道中调节人际关系的亲情温暖,使之变成了单纯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丧失了孝道的社会整合的功能。在韩非等人的法家学说功利主义的诠释下,秦王朝所提倡的孝道,不仅达不到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反而只能使人们过分看重物质利益,加剧社会矛盾的爆发。
随着汉初一段时间"黄老之术"完成了与民休息的历史责任,儒家的"孝悌之道"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意识形态的主流。汉代的"以孝治天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还在汉初奉行"黄老之术"时期,汉代的*者已经开始提倡"孝弟力田"了。如《汉书》的本纪记载:惠帝四年,"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高后元年,"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文帝十二年下诏曰:"孝弟,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说户口率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在汉代,"孝弟"、"三老"、"力田"都是乡宦的官名,凡民能孝养父母,着力耕耘者,皆可以担任国家的下层官吏。汉代皇帝巡幸各地,常有褒扬孝弟之事。有时一个地方出现祥瑞,也认为是当地人民孝行感动上天所致,也要赏赐当地官绅。如汉宣帝甘露三年,诏曰?quot;乃者凤皇(凤凰)集新葬,群乌四面行列,皆乡凤皇立,以万数。其赐汝南太守帛百,新蔡长吏、三老、孝悌、力田、鳏寡孤独各有差。"(《汉书·宣帝纪》)在《汉书》、《后汉书》的帝王本纪中,全国性的对孝悌的褒奖、赐爵达32次之多。为了在社会上倡导孝道,汉代的皇帝谥号多加一孝字。颜师古说;"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也。"(《汉书·惠帝纪》)在这样一种全社会推崇孝道的氛围中,《孝经》的出现并受到高度重视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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